“被白嫖了!”广西桂平,男子因和妻子一直生不出儿子,随后便找到了一自愿代孕的女子

沛山评生 2025-06-10 15:24:03

“被白嫖了!”广西桂平,男子因和妻子一直生不出儿子,随后便找到了一自愿代孕的女子,男子承诺给对方20万元让她为自己生儿子。岂料,该女子在拿到17万元后,竟直接跑路,表明不愿再给男子代孕。男子在向其追回已付款项未果后,便一纸诉状诉至法院。法院:“违背公序良俗,驳回!” 据红星新闻于2025年6月9日报道,广西桂平有一男子陆某,其在和妻子结婚20多年后,因生不出儿子,心里一直有着执念。 2021年5月,为了完成“传宗接代”的使命,陆某经人介绍找到一位33岁的女子杨某进行代孕。 陆某约定事成后将给杨某提供20万元代孕费。 按照杨某的要求,陆某先向其陆续支付了17万元。 可不曾想,杨某在收到钱后,因为某种原因,直接撂挑子不干了。 陆某在劝说未果后,便要求杨某退款。 杨某拒绝,陆某为此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杨某全额返还钱款及相应的利息。 不得不说,这事儿真让人觉得离谱又气愤! 都2021年了,居然还有人满脑子是“传宗接代”的陈旧思想,为了生儿子去搞代孕这种违法又悖德的事。 陆某结婚20多年没生出儿子,心里有执念可以理解,但解决办法不是走歪路。 要知道,代孕在我国是明确禁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此外,这其中还涉及伦理道德等多重问题,这可不是小事。 从陆某的行为来看,他为了所谓的“香火”,轻易就和杨某达成代孕协议。 但从法律上来讲,根据《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陆某和杨某之间关于代孕的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 那么这样一来,陆某的诉讼请求也自然而然地被法院驳回。 可能有人不理解,代孕能够为不孕家庭提供希望,满足他们现实需求,可为什就为法律所不容呢?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要知道,如果代孕合法的话,那么它就会逐渐演变成一种生意。 我们不否认它带来的正向好处。 但在事实上,它也无疑会把女性的子宫工具化,将新生命商品化,是对女性权益的极大侵犯。 此外,一些逐利者为了获取高额利益,必定会铤而走险将代孕做成一项产业链,到时候,人口贩卖、拐卖拘禁适龄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滋生。 再加上由此引发的家庭、亲子、血缘、伦理等问题,会在极大程度上冲击社会秩序。 所以,无论如何,代孕也都不能合法化! 对此,这事你怎么看呢? 信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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