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8点,一位女士入住酒店开了一间钟点房。
前台接待了这位女士,办理了入住手续并递交房卡。这位女士进入房间后,将近九点时又回到前台办理退房手续,并提出由于等待的客人爽约,能否退还部分房费。前台人员解释说,她已经入住近一个小时,无法退费。随后,值夜班的清洁人员对房间进行了检查。房间内整洁如初,床铺未使用,只使用了洗手间等基本设施。
从情况来看,女士是因为约会对象失约才要求退费的。酒店的规定是,入住未超过半小时且房间物品保持原状的情况下,可以部分退费。而这位女士已经入住近一小时,显然不符合退费条件。 这位失约的男士,究竟是什么原因没有赴约呢?实在令人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