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吴忠,男子给女友20万彩礼和8万首饰,同居后分手,彩礼咋退?法院判了。
2025年6月1日,观象视频报道了一起发生在宁夏吴忠的分手纠纷。宝某和周某经人介绍相识,彼此好感后便按照当地习俗举行了订婚仪式。宝某为表达诚意,给了周某家20万元聘礼,并购置了价值8万元的金饰。订婚后,两人开始同居,计划来年春节后登记结婚。同居生活并未如想象般美好,两人性格不合,矛盾频发,最终决定分手。
宝某认为,既然婚事告吹,周某应如数归还彩礼和金饰。周某则表示,两人已同居,付出巨大,彩礼不可能全退。此外,她称金饰不慎丢失,愿意赔偿8万元。宝某对此坚决反对,因金价上涨,要求周某按当前价格赔偿。
双方僵持不下,最终对簿公堂。法庭上,周某坚持金饰并非故意丢失,而宝某则认为周某有意隐瞒,想占便宜。为了厘清事实,法官调取了购买凭证和保管记录等相关证据,证实金饰一直由周某保管,其丢失系保管不当所致。
法官在调解过程中,既指出周某应承担保管不善的责任,也提醒宝某金价波动属市场风险,不能仅以涨价为由索赔。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周某同意退还14万元彩礼及8万元金饰赔偿款,共计22万元。这场因分手引发的纠纷,最终以双方妥协告终。
这段经历也再次提醒我们,婚姻和感情都需要用心经营,而法律,最终只能作为纠纷的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