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感动了!重庆,男子在工地意外身亡,获赔120多万。由于三个子女年幼,赔偿款由残疾的爷爷保管。三兄妹成年后要分割120万,却被爷爷直接拒绝。无奈三兄妹把爷爷告上法庭,法院判决爷爷支付76万余元。岂料,宣判后爷爷还是拒绝支付,三兄妹又申请强制执行。结果,爷爷的一句话,让三兄妹泪目了。(案例来源:潇湘晨报) 潇湘晨报6月4日讯,因父亲在工地意外身亡,三兄妹将代为保管赔偿金的爷爷告上法庭,最后的结果,却让人唏嘘不已。 事情是这样的,多年前,三兄妹的父亲在工地上打工,因为出了一场意外,一共获得赔偿120多万元。 由于三兄妹还未成年,这笔赔偿款一直由爷爷代为保管。 直到三兄妹成年后,便向爷爷提出要求分割这120多万元的赔偿款,没想到却遭到了爷爷的拒绝。 三兄妹一商量,以为是爷爷想要独吞这笔赔偿款,于是将爷爷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时查明这120多万元属于赔偿款,子女与父母应该进行分割,考虑到三个孩子已经成年,而爷爷年事已高、且患有残疾需要赡养,法院最终判决,由爷爷限期支付给三兄妹76万余元。 宣判后,三兄妹就等着拿赔偿金,可是左等右等还是不见爷爷往外拿钱。 反正是已经撕破脸皮,三兄妹索性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 结果没想到,法庭工作人员在调解过程中得知了真相。 原来,爷爷之所以迟迟不拿出这笔钱,并不是想要“独吞”,而是担心三兄妹年龄小,一下子拿到钱之后,会没有计划性的把这笔钱挥霍一空。 这是爷爷儿子的命换来的钱,就算是不被三兄妹理解,他也必须要这么做。 不过爷爷现在认为,三兄妹已经长大了,他也就放心了,同意拿出这笔钱。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第一,三兄妹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要求分割父亲的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分割遗产时,一般应当均等,也可以协商不均等分割。 需要注意的是,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如继承人因残疾无劳动能力且生活困难,在分配遗产时应适当多分,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本案中,无论是三兄妹还是爷爷,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分割这笔遗产。法院在判决时,充分考虑到了爷爷残疾、生活困难等情况,于是在分割遗产时,酌情对爷爷予以照顾。 第二,三兄妹未成年的情况下,爷爷有权代为保管遗产。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可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这些监护人有权依照上述条款规定,代为保管未成年人继承的遗产。 本案中,爷爷考虑到三兄妹还没有成年,本着把钱用在重要的事情上的原则,爷爷有权代为保管。 第三,得知真相后,三兄妹的做法让人泪目。 当法官了解到爷爷的真实想法后,把这件事告诉了三兄妹,三兄妹也大为感动,当即提出少分6万,这笔钱留给爷爷,当作他的晚年保障。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一般情况下,孙辈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赡养义务主要由子女承担。但在特定情形下,孙辈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当祖父母、外祖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且其子女已经死亡或者无力赡养时,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应当承担赡养义务。 对此你怎么认为?关注 @胡究法的如法炮制 多学法律少吃亏。
让人感动了!重庆,男子在工地意外身亡,获赔120多万。由于三个子女年幼,赔偿款由
有意义的生活
2025-06-09 13: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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