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炎武《日知录·禁自宫》:“祖宗以来,凡阉割火者,必俘获之奴,或罪极当死者。出其死而生之,盖重绝人之世,不忍以无罪之民受古肉刑也。景泰以来,乃有自宫以求进者,朝廷虽暂罪之,而终收以为用。故近畿之民畏避徭役,希凯富贵者,仿效成风,往往自戕其身及其子孙,日赴礼部投进。自是以后,日积月累,千百成群,其为国之蠹害甚矣。”
ChatGPT对此解读如下:
一、传统阉人来源与国家取用的初衷
“祖宗以来,凡阉割火者,必俘获之奴,或罪极当死者。出其死而生之,盖重绝人之世,不忍以无罪之民受古肉刑也。”
“凡阉割者,必俘获之奴,或罪极当死者”
从汉代以来,朝廷对“阉割”这一极端刑罚几乎只用于两类人:
战俘、俘虏的战虏或边地掳掠来的俘虏,或犯了死罪、罪行极重的囚犯。换言之,只有那些已被判处死刑或本就是他国掳来Slave,才能被阉割,成为宫廷或官府中的太监、监役等角色。
“出其死而生之”
对待被阉者,虽保全其性命,却使其彻底失去“繁衍后代”的权利,乃是对肉体和家庭关系的双重摧毁。
“重绝人之世”,即剥夺后代;
但相较于直接处决,朝廷“尚不忍以无罪之民受古肉刑”,也就是:宁肯让“罪极当死”者以失去身体完整为代价苟活,而不让“无辜”或身份不该者遭受阉割。
因此,传统上“阉割”是一种只施于“该死者”或“俘虏”的酷刑兼特权安排,具有浓厚的“刑罚”色彩,而非自愿从政的手段。
二、景泰时开始“自宫求进”之风兴起
“景泰以来,乃有自宫以求进者,朝廷虽暂罪之,而终收以为用。”
景泰年间的社会背景
明景泰朝(1450–1457)间,政治动荡、权臣斗争剧烈。礼官与内廷势力对立,以致对阉人需求短时间内激增:
为服侍皇帝或宫中事务,大量“大臣家生”出身的子弟,看到太监在宫廷内享有特殊升迁渠道,便萌生“自愿阉割”的念头,期望借此进入朝廷、谋取官职或俸禄。
但由于传统礼法视阉割为刑罚,皇权与礼法一旦有人自宫,就等同于自施“死罪”,群臣多主张严惩,以维护礼法尊严。
“朝廷虽暂罪之,而终收以为用”
“暂罪”:对于弄虚作假、主动割去生殖器以求仕途者,朝廷初时会“供状定罪”,乃至杖责、充军或界罪等,从形式上维护礼法尊严。
但若其本领(才干、学问、忠诚度)被皇帝或近臣看中,最后往往被赦免、留用。也就是说,“既来之,则安之”:既然把自己阉割了,既无法回头,朝廷也碍于实际需要,最终会给这些“自宫太监”一个官位。
这种既“惩戒”又“留用”的双重做法,其实是对“礼法尊严”和“权力需要”之间的妥协。
三、自宫风气的扩散与危害
“故近畿之民畏避徭役,希凯富贵者,仿效成风,往往自戕其身及其子孙,日赴礼部投进。自是以后,日积月累,千百成群,其为国之蠹害甚矣。”
“近畿之民畏避徭役,希凯富贵者,仿效成风”
近畿:指京城及其周边地区,也可以泛指对京官入口门槛、中央恩惠更易触及的地方。
许多贫苦百姓或小地主子弟,看到在京城为太监反而可免去繁重的徭役(劳役)和赋税,同时又能获得“供奉皇帝”和“得俸禄”的机会,便趋之若鹜。
于是自宫风气迅速蔓延:不只男子主动割去,还连带让家中子孙也“共同承受”失去男性后嗣的后果,或以“全家成员共同侍奉于宫”的名义,人人“自戕其身及其子孙”。
“日积月累,千百成群,其为国之蠹害甚矣”
数量骤增:自景泰始,一旦朝廷“既收其用”,消息便传遍乡里。自宫者源源不断,聚集在京城侍奉。日久月深,变成“千百成群”的庞大群体。
损国伤民:
道德层面:割去自己与子孙的生殖能力,违背天伦伦理;长期以泯灭为代价,换取一己“官位”,严重瓦解儒家“孝道”与“父子相承”的根本价值。
人力资源层面:大量壮年男性和其家族,甘愿放弃繁衍和务农,聚集京城,形成非正常人才“输送”,从乡村“抽走”大量劳动力,妨碍地方经济生产。
政治控制层面:一旦形成规模化的“自宫太监”群体,他们对中央的依赖极高,将家庭利益彻底捆绑于皇帝与宦官集团。这已不仅是“个体投机”,更演变为一股庞大的利益集团,潜藏政治阴影,随时可能被宦官势力利用,对国家政治生态造成严重腐蚀。
四、顾炎武的立场与警示
顾炎武身处明末,见证明朝因权臣宦官乱政、土地兼并、赋役繁重而衰落。他在这段文字中所关切的,不仅是“自宫太监”个人的身家性命,更是这种社会风气所埋下的深层危机:
对传统礼法的正面肯定
顾炎武强调“祖宗以来阉人多为罪极当死者”,一方面肯定了“阉割”作为极刑的立法初衷:惩治罪人,维护社会秩序;另一方面也隐含对“礼法尊严”与“伦理秩序”被践踏的强烈不满。
对“自宫风气”蔓延的忧虑
他特别指出,自景泰以来,“为避徭役、求富贵”而自宫,不仅是对“先人遗法”的破坏,也是人身与子孙未来的极大牺牲,更会造成“千百成群”的“国之蠹害”——这“蠹害”既是从社会层面看大量劳动力被剥夺,也暗示这种“献身”背后隐藏的权力操控与腐败隐患。
警醒后世:一旦“民风”败坏,非仅个别,而是系统性危机
顾炎武以极强的历史敏感性指出:若不制止自宫之风,最终将伤及国家根本,祸及地方经济与人心。显然,他视“自宫太监”群体为明朝中后期因太监干政所引发的统治危机之一环——更大的格局是警示:一旦“礼崩乐坏”,人民为了蝇头小利甘肯牺牲,将带来难以估量的恶果。
五、小结
历史背景:明景泰年间因政治斗争与人事需要,出现“允许自宫太监”的畸形现象。
顾炎武批判要旨:
“自宫为官”本与“阉割仅为惩罪”的传统司法意图背道而驰;
“官位与俸禄”诱使百姓自残,败坏伦理、抽空社会劳动力;
“千百成群”成为宦官政治的“后备势力”,是腐败与国家衰亡的伏笔。
现实意义:这段文字实际上是对“权力对人性扭曲”、“体制中不正之风如何引发连锁危害”的深刻反思,至今仍可为我们借鉴:“当体制激励低下者以极端方式追逐利益时,往往会埋下更深的社会裂痕与道德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