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微博说把合同拆分,分为实物和服务。
实物是要收关税,服务是没有关税的,
直白说压低实物价格,增加服务价格。
这种情况,不适合大额采购,也不适合经常性采购。
其他国家不谈,我们国家海关拥有极大的自主权,他们有权调查进口货物的价格定价是不是合适,过高也不行,过低也不行。
其中一个方式,就是对比。
比如都是轴承,都是汽车用途,大小差不多,人家2美元一个,你家为啥0.5美元或5美元?
有进口业务的公司,如果虚报价格,一定会被海关抽查到。
为啥过高也不行呢?
因为国内所得税率比国外不少国家高,人家就把利润放到其他国家计算。
关税大战前,有些国家的关税就是6%-8%。
国内海关查税,是很多企业头疼的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