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你,你就非得打死它吗?”辽宁沈阳,男子夜归,楼梯间遇大狗咬伤胳膊。情急中,他从邻居窗台取水果刀,几回合搏斗后将狗捅死。事后,男子要求狗主人赔偿医药费1.8万元。狗主人称狗为名贵拉布拉多,价值3.8万元,加上抢救费2000元,共4万元,要求男子赔偿2.2万元!争执不下,男子告上法庭。 王强喝得跟醉猫似的往家晃,哪成想楼道里埋伏着一只凶神恶煞的大狗。黑灯瞎火的,那双眼睛跟俩小灯泡似的闪着绿光,噌一下就扑了上来,吓得王强酒都醒了三分。大狗一张嘴,王强胳膊上就多了几个“牙印套餐”,那疼劲儿,跟被电打了一样,直击灵魂深处。眼瞅着命都要不保了,王强也是急中生智,顺手从邻居窗台上摸了一把水果刀,跟大狗玩起了“刀光剑影”。几个回合下来,大狗败下阵来,可王强的胳膊也变成了“番茄酱加工厂”。王强一回家,那火气跟委屈就跟炸了锅似的。他觉得自己特冤枉,非得找那狗主人要1万8的医药费不可。可狗主人不乐意了,说那是条金贵的拉布拉多,反手就要王强赔狗钱3万8加上抢救费2千,总共4万大洋。这俩人,你说一句我说一句,跟唱对台戏似的,谁也不让谁,最后只能法庭上见真章。 到了法庭,法律就成了那公正的秤砣。王强是不是为了躲狗来了个紧急大转弯?这躲得是不是有点过火了?这些个问题,成了大伙儿争论的焦点。法院琢磨琢磨,觉得王强保护自己没错,但这一躲,把人家狗给祸害了,也得担点责任。最后呢,狗主人掏给王强医药费啥的,一共2万7千零52块,王强呢,也得给狗主人赔个1万6千零16块。俩数儿一减,狗主人还得再掏给王强1万1千零36块。这场官司啊,总算是曲终人散了,但它就像一颗小石子扔进了大伙儿心里,让大家开始琢磨起生命权和财产权那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说不定,就像鲁迅先生说的那么简单粗暴:“悲剧嘛,往往就是那些个死活合不拢的矛盾闹的。”这案子,简直就是咱们日常里那些个五花八门的人性跟法律条文掐架的鲜活例子。
刷到个超逗的视频,一女子买了只软萌可爱的小猫咪,喜欢得不行,眼睛一刻都离不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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