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进步奖,销售部人均4000多,61岁的老陈居然一分没有。老陈气愤地质问主管:“我是销冠,凭啥不给我!” 主管表示,因为老陈是返聘人员,按公司规定不享受一切福利和奖励。 老陈听后很无语,说公司这规定太不讲理了,他要去仲裁。 可主管态度强硬地表示,返聘人员和公司签的是劳务合同,去仲裁也没人管,再说这进步奖既没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体现,也没在合同中约定,完全是公司的自主权利,老陈凭啥去仲裁! 老陈一听气不过,转天就联系了一家对手公司,准备去那里上班。 老板出差回来得知这个情况,急忙给老陈打电话,许诺按老陈的业绩补发进步奖,并且加薪1200。 老陈答应回来,但提了一个条件,把主管辞退。老板变通一下,给主管降职,安排他去了仓库。 对于这个结果,有人说主管有些冤枉,他只是照章办事儿。 但更多的人包括我都觉得主管也不冤,老板经常出差,把权利下放给他,但他的做法太教条太糊涂。 连幼儿园都知道把糖果发给优秀的孩子,作为一家重视业绩的公司怎么能不懂得把用于激励员工的进步奖发给优秀员工呢?公司管理从来都应该追求制度建设与灵活性的平衡,大家觉得呢?
公司发进步奖,销售部人均4000多,61岁的老陈居然一分没有。老陈气愤地质问主管
兰陵幽默鸭
2025-04-19 21: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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