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都羞愧了!安徽阜阳,2年前,一拾荒男子在一家小卖部陆续赊账188元,店家当时只当做好事,没有想过男子会还钱,万万没有想到,男子攒了2年攒了200元,立马就要归还店家,店家接下来的举动,网友纷纷点赞。 据掌闻视讯4月18日的报道,王先生接过胡先生的200元,觉得非常的不可思议。 王先生感叹:我没有想到这200块钱已经过去两年了,他还能还我,我本来都不打算要了,真是一个好人,真有良心。 胡先生是一个拾荒者,2年前因为风控的原因,因为没有锅无法做饭,可肚子实在是太饿了,身上又没有钱,于是他来到了王先生的小卖部。 “我能不能…赊点东西吃,我不赊多,你放心,以后我有钱会还给你的。”胡先生一手拿着麻袋,一手紧紧拽住衣角。 王先生知道胡先生是一拾荒者,因为平时胡先生也经常在这条街上捡废品,他不是借钱,而是要赊点吃的东西,王先生觉得对方估计是真的饿了。 如果对方是来借钱的,王先生可能还要考虑一下,但胡先生却是要吃的,想到应该是遇到困难,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而胡先生也不贪心,他只是拿了一点泡面,算起来也就十块钱左右,王先生从他的话语中猜测,这应该是他一天的伙食。 后来,胡先生又陆陆续续的来王先生的店里赊东西,王先生经过对胡先生的接触,知道对方的困难,也就没有说什么,每次来都赊给他。 而胡先生也很讲究,每次来拿东西都要王先生记在账上。 虽然王先生那时候觉得这笔钱估计是会打水漂的,但为了不伤胡先生的自尊,按照他的要求记起了账。 一天,胡先生来到店里,拿了几样吃的东西,他跟王先生说:我应该不需要再来赊东西了,你帮我看一下,我一共欠了你多少钱? 王先生本来想跟对方说不用还了,可看到胡先生的眼神,话还是没有说出来,拿出账本看了看,跟胡先生说:加上这一次东西的钱,一共188元。 “188元是吧?我以后有钱我会还你的,谢谢你了,我以后会还得。” 胡先生一直重复着“我以后会还的”这句话,生怕王先生不相信他。 王先生微笑着点点头,胡先生边走边说谢谢。 自那以后,胡先生确实没有再来店里赊东西,而他之前所赊的东西,王先生也并没有在意,因为觉得这笔钱估计是收不回来了。 可王先生万万没想到,两年后胡先生出现在了他店门前,拿着200元递到了他的手上,说这是他之前欠的钱。 拿着这200块钱,王先生觉得他之前就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他觉得胡先生非常的善良,而且也很诚信,两年来攒够了200块钱就立马来还钱。 先不说胡先生的情况,很多条件比他好的未必会主动还这188元,就是王先生自己,他之前都没有指望胡先生能够还钱。 王先生拿过这200元,知道胡先生的情况,本来是不想要的,但一个人两年后还记得这188元的账,他知道胡先生有自己的骄傲,为了尊重他,收下了这188元。 王先生在找胡先生12元的同时,送了胡先生两包烟、2桶泡面。 有网友表示,胡先生都已经这么困难了,两年才攒的200块,王先生不应该收下这188元。 但有些人却非常赞同王先生的做法,对王先生收下了这笔钱,是很赞同的,称王先生找12元送东西的做法是非常正确的。 王先生的做法首先维护了胡先生的自尊,对他诚信的做法表示赞赏,对于胡先生来说,通过自己的努力还完债务,让这两年来心里的石头落地。 1、对于王先生来说,他在胡先生来店里赊东西时,知道胡先生情况,本来就没有打算要他归还,当做是送给他的,其实王先生的行为属于赠予行为。 《民法典》第657条规定: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王先生知道胡先生的情况,想着对方不可能会把赊东西的钱还回来的情况下,还愿意赊东西给胡先生,其实已经做出东西报送给胡先生的打算。 王先生没有因为胡先生一次次的来店里赊东西而拒绝他,可见王先生是一个善良、有爱心之人。 2、同样的,胡先生没有因为自己的情况而赖账,而是一个非常讲诚信的人,在他认为有借就有还。 《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胡先生做到了遵守诚信,他虽然生活条件差,但是他却有一颗诚信、善良的心,这是很多人做不到的,让老赖无地自容。 不管是王先生还是胡先生,他们的品质都是难能可贵的。 胡先生这么困难,王先生是否应该收下这188元,对此,您怎么看? (来源:掌闻视讯—2025.4.19)
老赖都羞愧了!安徽阜阳,2年前,一拾荒男子在一家小卖部陆续赊账188元,店家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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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 14: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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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ni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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