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母女没有隔夜仇?四川的余女士到深圳的女儿家里,照顾女儿怀孕、生子、看孩子,先后三次被女儿赶出家门,女儿甚至扬言要和她断绝母女关系,不再负赡养的责任。
余女士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女儿从小脾气顽劣,儿子却很乖巧,余女士对女儿态度很粗暴,实施的是棍棒教育,对儿子却很宠溺,温柔有加,女儿从小觉得妈妈偏心得厉害,和她没有半点亲密。
女儿读高一的时候就辍学了,自己去学平面设计,女儿的天赋,加上她自身的努力,后来成了一家大公司的优秀的设计师,女婿是高级程序员,在深圳有房有车,经济宽裕富足。
儿子却不尽人意,读了四年大学,却没有拿到毕业证,后来工作又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还染上网贷的毛病,让父母操心不已。
女儿怀孕的时候,因为黄体酮降得厉害,需要保胎,她把妈妈叫去照顾了她一段时间,她身体一恢复正常,就把妈妈赶回家了。
生小孩时,女儿和婆婆闹矛盾,又叫妈妈过去帮忙,女儿经常因为一些小事,和妈妈争吵,然后赶妈妈走,妈妈几次含泪离开。
母亲觉得女儿冷酷无情,女儿觉得母亲从来没把自己真正当过女儿,母女俩到江西卫视的《金牌调解》调解她们的矛盾。
女儿说,她未满16岁就离开家了,独自打拼,父母对她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所以她以后也可以不赡养父母。
现场的律师说,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并不建立在抚养的基础上,就算父母没有尽到100%的抚养义务,成年子女依旧对父母具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调解员说,母亲确实对两个孩子偏心了,给女儿心里产生了阴影。但是女儿成年后,心却越长越偏了,对父母没有了基本的感恩之心。
毕竟血浓于水,母女之间慢慢都意识到自己的问题,两个人决定握手言和。
只要双方都摆正自己的位置,互相尊重,互相体谅,他们的关系一定会越处越好,毕竟,谁不向往有一份温馨和睦的母女亲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