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一地解除三色禁令管理要有边界感,权利不可任性,更不能上有所好下有所行。整体

博速搞笑 2025-04-18 14:01:18

三河市一地解除三色禁令管理要有边界感,权利不可任性,更不能上有所好下有所行。整体改过来改过去瞎折腾,面子重要还是里子重要,错误的政绩观,荒唐的决策,一刀切的执行,“管理边界感”“权力任性”“错误政绩观”等问题,不应该由老百姓买单吧?谁下的过错命令谁买单,这种人就该撤职查办治理现代化不是口号,而是对“权力边界”的敬畏。三河事件应成为反思样本:唯有将“谁决策谁负责”写入制度基因,才能避免“折腾式治理”循环。老百姓要的不是“完美的政策”,而是“可预期的规则”。

政策反复的代价谁在承担?能提出禁色令的领导,本身不是色盲,就是文盲。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七彩的,本来就不存在哪个色彩高贵,哪个色彩低贱的说法。这样的无脑操作,难道下面就没有反对意见吗?权力的过度集中,形成了一言堂,体制内的监督形同虚设,要不是媒体曝光,这次事件说不定就不了了之。全国各地,还有多少这样的瞎折腾呢?领导的错误决策,导致行政成本转嫁民众,“三色禁令”这类“一刀切”政策若缺乏科学论证,朝令夕改会导致公信力损耗。商家因频繁调整遭受的经济损失、居民生活的不便,本质是公共决策失误的社会成本转移。

当地应该举一反三,持续反思和追问,政策出台前是否做过影响评估?是否有纠错补偿机制?(如对受影响商户的税收减免),如果说经过专家评审了,就应该公布这些专家名字,对参与决策诅咒问你的所谓“专家”也应该追责。

“上有所好”的体制惯性,真的该改改了!部分基层为迎合上级“创新”要求,将简单管理复杂化(如用颜色分级制造“治理可视化”假象),暴露出形式主义考核导向。破除这一点需改革政绩评价体系,增加群众满意度权重。

如何建立“权力护栏”?行政决策程序法治化,建立谁决策谁负责的终身制责任追究制度,决策错误造成社会财富损失的。应该首先由参与决策的人个人资产赔偿,不足部分才有财政买单。重大政策应经过听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若“三色禁令”无法律依据,公民有权依据《行政许可法》提出异议。目前部分地方已试行“重大决策终身追责”,需强化落实。

执行中的比例原则,应该审慎和稳妥。即使政策初衷合理(如环保、安全),手段也需符合最小侵害原则。例如:能否用智能监测替代全行业停业整顿?基层需摆脱“管就管死,放就放乱”的极端思维。

问责不是终点,制度修复才是关键。避免“撤职了之”的符号化问责,该承担的免职已经承担,是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问题,应该也一查到底。追责具体责任人固然必要,但更需复盘决策链条漏洞。例如:是调研不足导致政策脱离实际?还是执行中层层加码?公开调查报告比单纯撤职更有警示价值。

构建政策弹性空间。可借鉴“试点-反馈-推广”机制,设立政策缓冲期。如深圳等地推行“企业免罚清单”,对非恶意初犯者以教育替代处罚,体现治理温度。

此次舆论关注促使禁令解除,说明社会监督能倒逼纠偏。建议进一步拓宽民意反馈渠道(如政务服务“好差评”全覆盖),让“里子”问题有制度化表达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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