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出手,华为技术“作废吗?”
换个角度来看,同样使用高阶智驾这个名称仅仅是因为搭载了激光雷达,但实际上一样的名字,而底层技术却明显完全不同!
所以不准使用,其实并不奇怪,感觉应该是理解为不能使用“公用技术名称”,
个人理解是智能车载技术厂家需要自己起名字: 比如智驾技术,华为的高阶是192线激光雷达+4D毫米波雷达+固态激光雷达+摄像头+超声波雷达,
虽然其它厂家也使用类似搭配,但实际硬件参数和大模型算法天差地别,
那么如何规范就需要法规来判断,通过验证达到L3的才给予L3认证,只能达到L2的就只有L2认证,所以不能是硬件凑数凑够了就有这样的技术称呼!
所以自动泊车、一键召唤、远程遥控,接下来厂家应该都需要有自己的技术名称,不是不给用,而是能不能达到这个“共用技术名称”的级别,达不到就不能用这个技术名称上市。
是这么理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