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欲与女技师发生性关系被控强奸
这起足浴店强奸指控纠纷,双方各执一词,真相扑朔迷离,但法律证据才是最终的“裁判官”。黄某某辩解女技师主动抚摸、交易谈崩,试图将行为包装成“交易纠纷”,实则是混淆是非。即便存在不当肢体接触,也绝不能成为实施强奸的借口,强行搂抱、扒内裤的行为已严重触碰法律红线,构成对他人人身权利的暴力侵犯。
女技师强调“帮忙穿短裤”被突袭,符合常理且与伤情鉴定(轻微伤)形成印证,侧面证明反抗的激烈程度。而“要求加钱”的说法,更像是犯罪者妄图合理化犯罪行为的托词。在法治社会,性自主权不容任何形式的侵犯,犯罪嫌疑人的主观臆想或所谓“交易”,都无法为违法行为脱罪。法律以客观证据为基准,无论真相细节如何,黄某某涉嫌强奸的犯罪事实清晰,绝不是几句诡辩就能蒙混过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