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杭州,一名女子在蛋糕店工作了三年,店长要求她去支援另一家分店,但她直截了当地回复了三个字:我不去!随后,女子发现她的工时从每月202小时减少到166小时,工资也从5000降到了3000多。她觉得自己被特别针对,于是找记者倾诉,悲伤地表示派遣公司批评她情商低,暗示让她换工作,而店长也不愿意调解,这下她该怎么办呢? 根据1818黄金眼3月31号的消息,陈女士在一家蛋糕店努力工作了三年,结果因为一次没听从店长的安排,她感到受到针对,心里十分委屈。 2025年2月,店长让陈女士去其他门店帮忙几天。 陈女士其实不太想去,路途远而且她的电瓶车也老旧了,想着这几天不想再换辆车。她本身工资本来就不多,想省点钱。 陈女士在微信上和店长聊道:我跟我老公说了,确实有点远,那个地方我去不太方便,尤其早高峰的时候,光路上就得40分钟,根本赶不到。 店长回应她:那就麻烦你在他们还没招到人的时候,去那边帮个忙吧。你那边离得近,而你们店人手多,现在只能排基本的166个工时,没法像以前那样满排了。 陈女士只回了简简单单的三个字:我不去。 店长说,以后休息的时间会多一些,每天安排4个小时的班次也是很常见的。 其实,陈女士在这个时候回应得有些太干脆,没说清楚不想去的具体原因,可能会让对方有点尴尬。不过,店长也委婉地提到后面的工作时间会做些调整。 果然,陈女士一旦拒绝了店长的要求,她的工作时间就被调整了。 陈女士的工资是按小时计算的,工作时间一少,她的收入自然也会减少。 陈女士之前每个月的工时有202小时,按最低每小时14.5元计算,加上补贴,扣除保险后,月工资几乎能达到5000元。 不过,经过调整后,2月份她的工时降到了166个,月收入也只有3000多元了。 收入一下子降了,陈女士有点吃不消。于是,她决定去找店长谈谈,提议大家轮流上班,或者她去那家门店,上班的地铁费能不能报销一下。 店长对此并不买账,直接拒绝了她的提议。 没过多久,陈女士发现店长居然带着两个同事去帮忙那家店了,来回的路程也算工时,地铁费用还报销呢。 陈女士心里有点失落,她曾和店长提过报销地铁费的事,结果没想到店长竟然直接用了她当初提的方案。 陈女士心里猜测,店长大概是生气了,她也忍耐了一段时间,想着等店长气消点再说。 到了三月份,她去找店长询问能不能把工时调回和其他同事一样。 店长回应说,按照公司的需求调整,自然是不会一样的。 陈女士心里有点委屈,跟店长又聊了一下。她当初提到过家里有点困难,但店长找她的时候,并没有提到路上算工时和车费报销的事。 不过,店长回应说,你当时不同意,我就另寻他法了,不是等着你们来讨论,过了这个时间就没得商量,排班的事只是个通知。 店长最后告诉陈女士,照三月份的排班工时上班就行了。 陈女士看到三月份的排班表发布了,发现自己跟其他人不一样,自己的排班全是半天、半天的。 陈女士向店长询问,为什么她的排班全是半天,而其他同事的排班却不一样? 店长回答说,其实其他人也是有这样的安排,另外,排班的事不需要你们来同意。 陈女士跟店长争论了一番,结果依然没变。 后来,她把这事儿跟督导和经理都说了,结果还是没个结论。 陈女士表示,她把这个事情告诉了人力资源,没想到对方竟然骂她情商低,这让她感觉心里很委屈,忍不住就哭了。 陈女士寻求记者的帮助,再次联系了人力资源的员工,对方说没法协调,因为这是甲方的管理事务。 店长调整陈女士的工时,是否合理还得看具体情况。如果合同规定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调整工作时间,而陈女士又拒绝支援其他门店,那这种调整可能是合法的。不过,要是她在合同中有明确的工作地点规定,店长的做法就可能不太妥当了。总之,得综合考虑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况。 《劳动法》第17条指出,签订和修改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不能违背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陈女士因为不愿意去其他门店帮忙,结果店长调了她的工时,导致她的工资一下子减少了。 如果店长没跟陈女士提前打招呼,或者没有解释调动的原因,导致她的工资受到影响,这可能违反了劳动法。 店长得确保所有的工时调整都得遵循法律规定,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陈女士觉得店长没有告诉她去其他门店的路程算工时,还有地铁费也应该报销,心里很怀疑是不是被针对了。 《劳动法》第46条明确指出,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确保同工同酬。 陈女士在拒绝调动后,提出报销地铁费用的想法,但店长没有安排她工作,结果却给其他同事算路程的工时,还报销了地铁费用。 这样的做法或许体现了对陈女士的不公正对待。 要是店长故意不告诉陈女士去其他店的路程能算工时,还有地铁费的报销待遇,那可就是对公平原则的违背了。 不过,店长说,排班都是根据公司的规定和客流量来调整的,并不是针对某个人。 另外,店长表示,陈女士并没有跟她提过关于报销地铁费的事情,报销的规定以前就已经明确,陈女士应该是清楚的。不过,等她自己找到其他人之后,陈女士才提出报销的要求,最开始她只是说不去。 店长拒绝和陈女士解决争端。 陈女士说,她只能再和公司谈谈,如果实在不行,就只能去找有关部门了。 有人觉得陈大姐在聊天时态度有点平淡,按理说多排班这事儿,她不至于只说说而已,起码得稍微表现得可怜点,让人心疼一下,结果聊天记录的语气硬邦邦的。 那么,大家觉得大姐这做法缺乏情商吗?
在浙江杭州,一名女子在蛋糕店工作了三年,店长要求她去支援另一家分店,但她直截了当
汪柳依说汽车
2025-04-17 13: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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