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跟大学同学聊天,他说他们学校有一天上体育课,老师组织孩子们排队,有个孩子看到旁边的顶棚上垂着一根绳子,离地面有一定的高度,这学生就来劲了。没有理会老师,自己下蹲一蹦,伸手想去拉那根绳子,没拉到。
落下的时候没站稳,摔倒了。也不知道怎么摔的,脚那里粉碎性骨折,花了几千块钱治。家长不乐意了,告学校。
说学校上体育课没有做好环境的清理,留有隐患,这根垂下的绳子勾起学生的好奇心,酿成悲剧。学校说,十几岁孩子了,应该知道什么是危险动作,绳子这么高,跳起来拉就是一个危险行为,老师当时也在上课,不听老师的话,自己负责。
最后法官判学校负百分之二十的责任,法官说得很清楚,不能判学校负主要责任,不然体育课根本不敢再上。尽管如此,学校还是负了一部分责任,你学生上课不听老师的,出事了转头学校还得赔钱,你说冤不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