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牲啊!湖南衡阳,13岁女孩玩游戏时,认识一个17岁的男孩,两人谈起了恋爱,她还让妈妈买了一部新手机给她,方便她和男友联系,不料男友抢走了手机,后来他以还手机为由,骗她到宾馆,趁她睡着时,结束了她的生命。
4月4日,成了刘女士一生的梦魇,她年仅13岁的女儿,在那天永远闭上了眼睛。每当想起这个日子,她的心就像被刀割一样疼。
刘女士悔啊,要是没给女儿买那部新手机,女儿或许就不会遭遇这场无妄之灾。她更没想到,女儿这么小就谈起了恋爱,而她这个当妈的,竟然一无所知。
一切要从女儿沉迷游戏说起。不上学的时候,女儿就窝在家里,一头扎进游戏的世界里。刘女士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总唠叨女儿别玩物丧志。可13岁的女儿正处在叛逆期,哪听得进这些,母女俩没少为此吵架。刘女士拗不过女儿,最后也只能由着她去了。
谁能想到,这一放任,竟成了悲剧的开端。女儿在游戏里结识了一个男孩,两人聊得火热,很快就成了情侣,甚至还在现实中见过几次面。为了和男友联系方便,女儿又缠着刘女士买了部新手机。刘女士心想,女儿要富养,别的孩子都有手机,自己的女儿也不能差。
可她万万没想到,这部新手机竟成了女儿的催命符。女儿和男友在一起后,无意间发现他竟然还有另一个女友。女儿气坏了,让男友和那个女孩分手。两人为此大吵一架,男友一气之下抢走了女儿的手机。
手机没了,女儿自然不甘心。当男友约她去宾馆房间还手机时,她想都没想就去了。结果,这一去,就再也没回来。刘女士发现联系不上女儿时,心急如焚,赶紧报了警。等找到女儿时,一切都已经晚了。
看着那部沾满女儿血迹的新手机,刘女士恨不得把它砸得粉碎。可女儿再也回不来了,她后悔啊,要是当初对女儿多管教一点,要是没给她买那部手机,这一切是不是就不会发生?
可悲的是,那个夺走女儿生命的男孩,虽然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但因为他只有17岁,法律上对他如何量刑,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而那家允许两个未成年人开房的宾馆,也难辞其咎。
面对这样的悲剧,我们不禁要问:是谁之过?是沉迷游戏的女儿?是疏于管教的母亲?还是那个残忍的男孩?又或者是那家失职的宾馆?你怎么看?
来源:百姓关注
poemjing
17岁杀人应该可以死刑了。
用户10xxx86
强奸、抢劫杀人!死刑!
洋洋
17岁去宾馆开房间,宾馆不用承担责任吗?
用户13xxx52
13岁就会找男朋友,叛逆不听教,早死早投胎
先森 回复 04-16 07:55
这话虽然难听,但是话糙理不糙,没成年就祸害父母,以后结婚也会祸害男方家,现在养育一个女孩代价太大了,再加上很多父母三观不正,教育出的女孩成为祸害的几率大大提升!
用户17xxx87
十七岁杀人也必须死刑,这样的男孩不能留!必须处死,不然以后就是个祸害。
亚瑟他哥盖伦
13岁玩游戏认识的网友,也不正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