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3岁男孩强奸女孩,因未成年免于处罚。得知犯罪不用受惩罚,竟然把女孩的母亲杀死,只因女孩的母亲将他告上法庭,让他家赔了9021元钱。 2005年2月的一个夜晚,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郊区的一户农家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命案。一名13岁的少年手持尖刀,闯入受害人家中,对正在熟睡的妇女连刺十数刀,导致其当场死亡。这起案件在当地引起巨大震动,不仅因为凶手年仅13岁,更因为这竟是一起因赔偿金引发的报复性谋杀案件。 这名少年名叫赵力宝,来自一个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他的父亲是当地小有名气的包工头,靠建筑工程赚取不菲收入。然而,优渥的物质条件并未让赵力宝形成良好的品性。作为家中独子,他从小娇生惯养,予取予求,形成了极为自我的性格。 在农村的环境中,赵力宝逐渐成为让周围人头疼的存在。他的体格超出同龄人,13岁时就已经长到一米七高,体重达到130斤。凭借着强壮的体格和蛮横的性格,他经常欺负周围的孩子。然而,每当受害孩子的家长找上门来理论时,赵父不但不批评儿子,反而指责他人家的孩子招惹是非。这种不当的教育方式,让赵力宝更加肆无忌惮。 教育的缺失在赵力宝的学习生涯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他整日游手好闲,对学习毫无兴趣,最终在初中阶段辍学。离开学校后,他开始在村里游荡,结识了一些不良青年,沾染上了许多恶习。这段时期的经历,为日后的悲剧埋下了隐患。 2004年夏天,赵力宝在村头对14岁的女孩明芳实施了强暴。案发后,明芳的家人立即报警。然而,由于赵力宝未满14岁,根据法律规定不承担刑事责任。最终,这起案件以民事赔偿告终,法院判决赵家赔付9021元精神损失费。 这笔赔偿金成为了激化矛盾的导火索。赵力宝的父亲对此极为不满,认为是明芳母亲的起诉导致家里蒙受损失。而赵力宝本人也因此对明芳家庭,特别是明芳的母亲产生了强烈的怨恨。更为严重的是,通过这次事件,赵力宝认识到自己因未成年而能够逃避刑事处罚,这种错误认知最终导致了他铤而走险。 这个案件折射出当时社会在未成年人犯罪处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虽然法律对未成年人采取保护性措施有其合理性,但如何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同时也确保社会秩序,成为了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赵力宝案件中,一个本该茁壮成长的少年,却因家庭教育的失当和法律认知的偏差,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在赵力宝案件中,首次犯罪事件的处理方式成为了后续悲剧的转折点。当明芳遭受侵犯后,她的舅妈最先发现异常。在舅妈的开导下,这起恶性事件才得以曝光。警方介入后,考虑到受害人的名誉,建议双方私下调解。然而,赵家否认强迫行为的存在,坚称是青少年之间的恋爱关系。 面对赵家的推诿,明芳母亲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女儿权益。这个决定虽然获得了法院支持,但赔偿金的判决却引发了意想不到的后果。赵家不仅对赔偿金额表示不满,更对起诉行为本身充满怨恨。特别是赵父,在支付赔偿金后,对儿子的训斥中还包含了极其不当的言论,这些言论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赵力宝的报复心理。 在经历了司法程序后,赵力宝对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有了片面的理解。他认识到自己因年龄原因可以免于严厉处罚,这种认知让他在考虑报复手段时失去了应有的敬畏。他开始密切关注明芳家的动向,寻找下手的机会。 最终,赵力宝选择了一个明芳父亲不在家的夜晚实施报复。他携带凶器潜入受害人家中,对熟睡中的明芳母亲连续施以重击。即使在受害人失去生命体征后,他仍然继续行凶。这种残忍的行为方式,显示出其行为已经完全突破了道德底线。 案发后,赵力宝很快被警方抓获。然而,由于其未满14周岁,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他仍然无需承担完整的刑事责任。最终,法院只能判处他一年半的劳教处分。这个结果让受害者家属难以接受,但在法律框架下,这似乎是唯一可行的处理方式。 这起案件的后果是毁灭性的。明芳不仅遭受了身体伤害,还亲眼目睹母亲被害,这样的创伤导致她出现了严重的心理问题。而赵家在案发后也选择搬离村庄,试图逃避舆论压力。一个家庭被彻底摧毁,另一个家庭则不得不背负着沉重的道德枷锁。 从更广泛的社会层面来看,这个案件暴露出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法律本意是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伤害,而不是为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提供庇护。如何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同时,也确保法律的警示作用,成为了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这个案件的发生,凸显了家庭教育、社会管理和法律制度三个层面的深层次问题。它提醒我们,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时,需要在保护与惩戒之间找到更合理的平衡点,以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
山西大同强奸案,二审将在4月16日宣判,估计维持原判的可能性最大。犯罪嫌疑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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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5xxx69
对严重犯罪行为应该适用凌迟,至于说年龄小什么的都是制定出来为权贵后代脱罪的
行者 回复 04-16 08:58
精神病才是
-_-
邯郸三少到哪一步了
用户16xxx34 回复 04-16 07:43
这个是汉奸号,都判刑了还胡说八道
成吉思幸运 回复 04-16 08:42
估计教育得差不多了[汗]
Lucifer
可以把它关到18岁,再拉出去枪毙啊。
Fox 回复 04-16 08:20
今年最高法已经解释了这种恶性案件都是顶格判,关到18岁再执行,没有啥不承担刑事责任
奋斗不息的岁月 回复 04-16 07:52
出来了,娶妻生子,你想啥呢?这年头多少光棍,知道吗?他凭什么去娶妻生子!确实有成的,但大部分出来就是一辈子光棍!
用户18xxx71
应该追究法官的责任
hornets07 回复 04-16 09:19
法官有错吗?法律不支持难道法官立法判他死刑?
焰火 回复 04-16 09:44
立法的可不是司法人员,这个你得搞清楚,立法的是人大!
永远的生菜
谁包庇谁赔偿。
苹果花
老畜生不是教唆杀人吗,不判几年?
汪水草长
立法机构人员应该替罪担责。
狼叔 回复 04-16 08:18
对!
用户16xxx19
不株九族,毫无意义
老马哥
刑事犯罪就应当平等接受刑罚,不能因其年龄.性别.身体状况等而网开一面。
Wish2326 回复 04-16 08:18
说的对
紫魂
人性不能用年龄来约束,那么小都杀人放火,抢劫强奸。长大了还得了,建议用对付暴恐分子那一套,直接在他家里面枪毙。
用户11xxx61
是谁取消了少管所?
大海
这种案子特别恶劣,应该凌迟处死,强奸、报复、讲对方杀害,如果不严惩是对受害者的极大不公,也会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起到不好的影响,可能会出现下一个“扶不扶”的反面教材
用户10xxx63
如果第1次就把它关起来。后面的悲剧就不会发生。
真理越辩越明
这种未成年犯罪的,根据情节,应该关在少管所,等成年了,再判。。人性有问题,留在社会上,对社会危害很大。
拒发评论一年
9年义务教育免费普及街上才没了小孩游荡。适龄学生辍学处理家长和村官这条很管用。
用户15xxx53
子不教父之过,儿子不死老子的枪毙,否则杀人不偿命不是乱了套了,或者老子儿子抽生死签
别瞧了夹菜呀
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增加限制条件,当恶徒需要受到应有惩罚时,此法不能成为阻碍
任真
小孩子没有问题,但是小孩子的父母家人问题大大滴,法律管不住小孩子,但是可以把他家人只要过了14周岁的,全部枪毙
用户16xxx97
不灭他全家心里难平衡
土拨鼠男爵
只要你祸害我家人,天不收你我收你!
_LiSd
这种畜生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安东
死刑缓刑到他成年
用户37xxx87
其实有能力犯罪,就有能力承担责任,免罪本来就是有问题的
用户17xxx10
人渣。
an46414718
天一,天一,天一
东北烤地瓜
未成年犯罪,先看年龄,年龄不够再看身高体重。你就是9岁,身高体重力量和成年人差不多,犯罪了也按成年人犯罪判刑,这样也许更公平一些。
青山2
这不是教育孩子,这是纵容犯罪,是培养恶魔。
dddddop
恶魔放过也不会改好。重大刑事犯罪应该不区分年龄的。
你若盛开,蝴蝶自来
女孩长了早点结婚生个小孩,反杀这样大仇得报
用户10xxx17
从小就不是好东西,长大了估计会继续作恶。
變傑
服了定时炸弹
和硕亲王
非夫妻之间或者情侣之间的强奸罪,必须罪加一等
彬彬哥
越看越觉得订婚案 怨
用户84xxx16
编,又编。谁说13岁强奸犯不挨判刑关的,关少管所几年是肯定的,不可能让他在外面游荡
Ace 回复 04-16 08:30
强奸只罚款,杀人后判1年半劳改。没有瞎编呀,随便网上搜就能找到。
达不起
最后一段话总结的不对。这就是法制不健全导致的。
就用这个名吧
少管所还是得有。
人老心不老
小小年纪如此歹毒,早死早好,免得祸害社会。
雪狼8502712
恶魔是天生的!为什么不严惩
無心睡眠
现在人呢还活着呢
老实人
这种畜牲就不该死刑,凌迟成人彘腌制在辣椒盐水屎尿缸示众以儆效尤
用户57xxx58
杀
hdhgdyhehdh
包工头就像是个贬义词。。
用户77xxx51
社会毒瘤 若不及时摘除 迟早要癌变
天龙hoxo
法律是否加上一条,随未满十八周岁,身高却在150cm及以上者,可安成年人计算!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大秦律法是按身高算成年的!比如本文罪犯,身高已经达到,全是成年人了!其罪责深重,可以判斩立决!无需秋后问斩,当庭枪决!
柳清
直接枪毙父母,小孩牢底坐穿就行了
用户13xxx36
随意杀人的恐怖分子无论大小走到哪儿对无辜群众都是极大危险
用户17xxx29
不枪毙也是无期徒刑出来始终是个祸害
清风
无解
用户21xxx07
这种货色,应劳教十八岁,成年应凌迟,才会不危害社会不危害国家
杰哥
杀
夸父
这个恶魔……现在没有大侠去行侠仗义吗?
良登佬
这种垃圾也没资格做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