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7月,周作人因“汉奸罪”,在南京接受国民政府的审判。 那天,周作人身着

青史如烟啊 2025-04-14 10:50:35

1946年7月,周作人因“汉奸罪”,在南京接受国民政府的审判。 那天,周作人身着一袭白棉长衫,气派如常,迈着不疾不缓的步子,仿佛是去参加学会一般。 在法庭上,先是公诉人控诉周树人担任伪职期间,犯下的罪行。 比如为日本政府实施奴化教育,编写伪教科书;比如协助日本人调查华北地区的矿产资源;还比如粉饰日本侵略做宣传及参拜靖国神社等。 本来,和周佛海、丁默邨等大汉奸比起来,周作人这种文化汉奸只能算是小儿科,不过由于他是鲁迅的弟弟,因此吸引了不少人来旁听。 起初,在公诉人控诉罪状的时候,周作人还能边听边认真地做笔记,但到了后来,为了逃避罪行,周作人针对指控的罪行,开始自我一一辩护。 周作人表示,他担任伪职纯属迫不得已。 一是,日本人占领北平后,物资奇缺,家中十几口人需要生活,迫于生计,他只能无奈接受日本人的邀请。 二是,卢沟桥事变发生后,他本以为这只是中日在华北地区的一次冲突事件,要不了多久就能得到解决,所以他留在北平观望,并没有离开。 三是,他留守北大,看护校产,同时维护北平的教育,不让教育和学校受到日本人的迫害。 为了开脱罪行,周作人还提到了曾遭到刺杀的事情。 他说,枪击的时间正好是在日本人邀请他担任伪职不久,他认为他之所以毫发未损,是日本人故意这样做的,为的是给他一个下马威。 其实,刺杀周作人的是抗日锄奸团,他们看周作人当汉奸,便对他动了手。 尽管周作人极力为自己的汉奸行为开脱,但铁证如山,因此法院并没有采取他的说法。 本来,像周作人这样罪行累累的汉奸,应该判处死刑。 不过,当时胡适、俞平伯等文化界大佬联名上书国民政府为他求情,再加上他的学生也在极力为他运作,因此国民政府对他从轻发落,判处他有期徒刑14年。 然而,周作人表示不服,又向上级法院提起复判。 在上诉书里,周作人一再坚称,他并非真心投敌,只是为了挽救教育,抵制奴化,才不得已做出的牺牲。并且他在担任伪职期间,还极力把“儒家文化”纳入“大东亚共荣圈”,为的是同化日本人。 周作人的诡辩,只能引人发笑。不过在复判时,最高法院认为罪名虽然成立,鉴于他“保护北大及在文化界有贡献”,因此改判10年有期徒刑,剥夺公权10年,并没收全部财产。 尘埃落定后,周作人在南京老虎桥监狱服刑。 国民政府并没有为难周作人,因此他在监狱里的生活倒也风平浪静。 和所有犯人一样,周作人要遵守监狱里的作习时间,饮食上也很简陋,不过他有大量的时间看书写字,有时候他也会写信,让人帮他传达给外面的友人。 不得不说,周作人的运气不错。 1949年,国民政府倒台前夕,决定疏散老虎桥监狱关押的犯人,凡是有期徒刑的儿犯人,都可以担保获释,这政策出来不久,周作人就重获自由了。 不过,当时北平已经解放,但南京和上海还在国民政府的手中,由于兵荒马乱,南北交通几乎中断,周作人无法回家,只好到上海的学生尤炳圻的家中暂住。 南北通车后,周作人对回北平的事仍然没有把握,于是悄悄给毛主席写了一封五六千字的长信,在信中表态他对中国共产党的拥护和支持,又谈到了自己不光荣的历史,并一再表示他是被迫接受伪职,并非真心附逆,最后他还委婉地提出,希望能给他安排一个工作。 找毛主席要工作的人不少,像毛主席的亲戚等也开过口,但毛主席都拒绝了。周作人是个汉奸,居然也想找他要工作,周作人心里没有底,但当年毛主席在北大当图书管理员的时候,他们好歹有过一面之缘。 没想到,毛主席在看了信后,却很大度地表示,一个文化汉奸,又没有杀人放火,现在懂古希腊文字的人不多了,把他养起来,让他搞翻译,以后出版。 有了毛主席这句话,周作人马上带着妻子羽太信子回到了北京,重又住回八道湾的四合院里,重又过上了熟悉的生活。 然而,周作人的历史问题,并没有因此一笔勾销,在他后面的日子里,颇受了一些苦楚,直到1967年,82岁的周作人才在病痛的折磨中,离开了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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