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媳妇”终于要见“公婆”了。 近段时间,一起引起了全社会关注的,“

盛京在居士 2025-04-13 11:02:36

“丑媳妇”终于要见“公婆”了。 近段时间,一起引起了全社会关注的,“几经周折”始㚵难以“落槌”的大同订婚强奸案的二审宣判,终于要在本月16日在大同中院开庭宣判。此案看似並不复杂,造成的后果似乎也並不严重。但在一审宣判之后,二审始终“难产”。此案的特殊之处就在于,男女双方是在订婚之后,双方在是否发生了性关系上各执一词(女方报案是强奸)。而且,男方摆出了宁可把牢底“坐穿”,也决不认罪的态度。同时,双方又都能拿出对各自有利的证据。而医学检测报告又似乎佐证了男方的“无辜”(但据说,强奸罪还有“进入”和未“进入”之说)。此事的难点在于。在婚房中究竟发生了什么,只有他(她)两人清楚。是男方在女方反对的情况下欲“霸王硬上弓”“违背了妇女的意志”而犯了强奸罪?还是女方因其它原因,告男方强奸?外人只能凭有限的证据进行推理。但事实只有一个。因此,此案二审宣判,大概率只能在有罪和无罪中二选一。因为,水平再高的“泥瓦匠”,也难以在此案中“和稀泥”。网上还有一种猜测,认为有可能改判男方“猥亵”。这样即可维持有罪,又可减轻判罚。但是,即便是改判轻罪,也必须拿出证据来。 在 社会在不断发展,司法工作也在不断完善和深化,並置于社会广泛监督之下的今天,可以说,因各种原因,办冤假错案的空间越来越小。(本人並未在此案有罪或无罪中站队。只是认为,最后不管做出何种宣判,必须拿出不可逆的证据链)。虽然大同强奸案的案情不大,但足以促进司法工作的进步,和办案人员工作素质的增强和提高。仅此,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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