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女子发现丈夫和其他女子存在暧昧关系,一怒之下将对方与丈夫的聊天记录及照片发到短视频平台上,结果对方竟然将女子告了,指责她侵犯自己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并索赔20000元。
(来源:平果市人民法院)
黄女士是百色平果县人,和丈夫组建了一个幸福的家庭。
事发当天,黄女士无意中发现丈夫和他人聊天时经常不自觉傻笑,心存疑虑的她趁丈夫不注意抢过他的手机。这下不得了,黄女士竟然发现丈夫李某和女子陆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
气愤的黄女士没忍住和李某吵了一架,李某称二人只是玩玩,承诺和陆某断绝联系。黄女士心里仍旧不解气,于是又用丈夫的手机联系陆某,质问她为什么破坏他人家庭。
两个女人吵了一架,随后黄女士用李某的手机拉黑了陆某的全部联系方式。
然而,没过几天,黄女士发现丈夫仍旧和陆某有联系,气不过的她再次给陆某发信息,称要把陆某和丈夫的照片和聊天记录发到网上,让她成为当地的网红。
谁知道,陆某不仅不害怕,反而故意挑衅她说:发的时候提醒我一下哦,我能不能红就看你了!
黄女士再也顾不上那么多,直接将丈夫和陆某的照片,以及他们的暧昧聊天发了出去,并配文说:这个女的是破坏他人家庭小三!
没多久,陆某的丈夫刷到了这个视频,知晓了陆某和李某的事情,并和陆某发生了家庭矛盾。
陆某气愤不已,认为自己和丈夫两人出现夫妻问题都是黄女士导致的,于是一纸诉状将黄女士起诉了。
庭审时,陆某提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陆某认为,黄女士私自公布自己的照片和聊天记录,侵犯了她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她要求黄女士立即停止侵害她的名誉,消除不良影响,在当地电视台及短视频平台上澄清,向她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她20000元的精神抚慰金。
对此,黄女士也气愤万分,她辩解称:
陆某明知自己丈夫已婚,却插足自己的婚姻破坏自己的家庭,违背了公序良俗。
自己第一次发现二人的关系时,已经给了陆某改过的机会,是她不顾礼义廉耻,再次联系自己丈夫,且对自己一再挑衅,自己才一怒之下这么做的。
法院经审理认为:
经过调查,陆某确实与黄女士的丈夫李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
黄女士将陆某与丈夫的照片、微信聊天记录等发布在短视频平台上,这些内容属于陆某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信息。
黄女士发布的视频虽然是真实的,但配文中称陆某为小三,这种贬义称呼确实存在不当之处,侵犯了陆某的隐私权,但是达不到侵犯陆某名誉的程度。
从道德层面来说,陆某作为第三者介入他人婚姻,违背了公序良俗,应当接受谴责。
虽然黄女士的行为构成侵权,但陆某自身存在破坏他人家庭的不当行为,对纠纷的产生也有一定过错。
黄女士发布视频的目的是为了终止陆某与其丈夫的不当关系,且发布视频是因陆某故意挑衅激怒她导致的。
因此,法院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判黄女士停止发布陆某与丈夫李某的聊天记录、照片等侵犯陆某隐私的行为,无需承担任何其他责任,驳回陆某其他诉讼请求。(文中人名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