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名小孩在广场摆摊卖西瓜汁,被广场舞大妈踢翻桌子!小孩和他们理论,说:“广场又不是你们家的,凭什么不让我们摆?”可大妈们觉得孩子目无尊长,又动手将孩子给打了!但是男孩家属报案,大妈大爷却依然嚣张!
夏天的傍晚,城市的空气中弥漫着燥热与疲惫。几个孩子决定为他们的家庭减轻负担,同时也为了体验生活的艰辛,他们携手在广场摆起了一个小摊,售卖清凉解渴的西瓜汁。 孩子们满怀希望,他们的喇叭里循环播放着“卖西瓜汁了,又甜又便宜……”的叫卖声,吸引了路人的注意。 他们的摊位虽然简陋,但却充满了童真与活力,西瓜汁的香气在空气中飘散,为夏夜带来了一丝清凉。
然而,就在他们忙得不亦乐乎的时候,一群广场舞大妈气势汹汹地走了过来。 “谁允许你们摆在这里的?这是我们的地盘!” 领舞的大妈认为孩子们的摊位占据了她们平时跳舞的场地,于是要求孩子们离开。 面对这样的要求,孩子们感到不服气,毕竟广场是公共场所,每个人都有权利使用。 可是大妈们就是这样霸道,他们表示孩子们的喇叭会影响到他们发挥,必须离他们远一点。 但孩子们的摊位辛辛苦苦摆好,再搬也麻烦,所以他们不愿意! 而且反过来说,大妈他们喇叭放出的音乐,难道就不影响别人吗? 而领舞的大妈看几个孩子毛都还没长齐,就敢跟他们叫板,上去一脚把桌子踢翻,西瓜汁摔洒了一地!
小男孩看到后,上前争论:“你凭什么踢翻我们的桌子,赔钱!” “这是广场,能摆摊吗?”一个大妈说。 “那你就能踢翻我们桌子吗……” 可话还没说完,广场舞走出一个男的把小男孩打了!小男孩委屈极了,向家人求助,家人报了警。 可是民警来了以后,大妈和大爷还是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他们和民警吵,让民警找城管,看看广场能不能摆摊? 此事引发热议,有网友说,我家楼下,每天凌晨四点,大妈大爷吊嗓子,早上六点,放到了最大音乐跳广场舞,整个小区多次投诉无果,这些大爷大妈,到底谁能管?
也有网友说,一群大妈围攻小孩,太可恶了!一张卖西瓜汁的桌子能占广场多少位置?这个时候未成年人保护法没用了吗?殴打小孩不用拘留吗? 还有网友说,10个大妈8个是退休的。她的关系在哪里,惹不起!广场舞已成一害,真的要治理! 看到这个事情,我很愤怒!这些大妈难道家里没有小孩吗?怎么就没有一点怜悯同情之心? 哪怕广场不能摆摊,大妈和大爷也不是执法人员,他们没有这个权利去管,更不能打人! 而这些大妈们竟然要求民警叫城管过来??民警为什么不抓两个带头闹事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规定,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特定情况下,如结伙殴打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将处以更重的处罚,即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民警应该强势一点,该拘留就应该拘留!哪怕对方年满 70 周岁不能拘留,也应该罚款处罚!年龄不能成为违法行为的保护伞! 这场较量,不仅仅是关于地盘的争夺,更是关于公共空间使用权的讨论。无论年龄大小,每个人都有权利享受公共空间带来的便利。 同时,我们也应该学会尊重他人,尤其是在公共场合,要考虑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对他人造成的影响。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创造一个更加和谐、包容的社会环境!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
海阔凭鱼跃
这些老梆子是祸害!
用户13xxx25
孩子努力学习,将来娶她家孙女做媳妇……
用户10xxx66
哈哈哈哈哈哈!这报道是人写的吗。看来与神魔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