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警方前期想调解不立案,如果加名成功案件就不存在了,但最终没加名。这是2023年8月华商报记者,采访阳高县一位办案民警得到的信息。
记者与办案民警的采访,一定程度还原该案“房本加名调解过程”,以及男、女、民警三方在立案前的态度。这段采访也垫定了该案在公众心目中的最初印象。
法律上,彩礼+订婚+拥抱亲吻+房本加名≠性同意,房本加名≠不构成强奸。法律的判断标准是否违背妇女意愿。强奸罪有既遂和未遂。
一审判的3年。二审开庭前,大同中院委托阳高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的《委托调查函》显示,拟对其适用缓刑,进行社区矫正。遭家属拒绝,坚持无罪。
二审未宣判,男方家属要求追责办案人员。如果舆论影响过大,接受采访的民警可能受到一定影响,【工作中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这也是大多数人不太愿意接受记者采访的原因。一起可能调解成功的案件,最终成为了闻名全国的案件。
蓝色天空
房产证加上女方就没事了?没想到刑事案件竟然可以这样!
蓝天 回复 04-05 10:47
加了名就可以骗到一半房产了,订婚≠性同意,那结婚也≠性同意,那还要彩礼十房产干啥?仙人跳踢到铁板上而已。
用户14xxx59 回复 04-05 12:36
这逻辑清晰,准确…[爱心][爱心][爱心]如果女方一开始同意,进行了一会儿,又不同意了…。违背了妇女的意志,男方属于强奸无疑!!!所以男人啊,弱势得不能再弱势了,任女性宰割……男人的悲催悲催悲催…[大哭][大哭][大哭][哭哭][哭哭]
未休矣
房本上加完名,女方依然可以继续告男方强奸啊,然后警方还是可以继续抓人,法院继续定罪。
过往无渡
荒诞![害羞][害羞][害羞]
用户10xxx95
法律的判段标准不只是有是否违背妇女意愿,还要有客观要件: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具体手段包括殴打、捆绑、堵嘴、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的行为,以及通过威胁、恫吓等方式使妇女不敢反抗。 此案中已知官方公开的证据及男女方的陈叙均不足以证明强奸罪的成立。
用户11xxx39
滑天下之大稽,房本上写上名字就不是强奸,不写就强奸罪。
用户10xxx89
加房名≠强奸罪。办案人员伙同女方一起敲诈勒索被陷害人,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
用户12xxx74
从证据看 最多拉扯 女的诬告
用户10xxx53
加名字就没事,不加就是强奸,而且还办成了刑事案件,荒诞。
清风在线
这种女的好在没把名字加上去,加上去麻烦更大,背后有老妖在指点,告你个强奸得判刑,房产都得分
yu
男方这一手很到位!拒不认罪+追责办案相关人员。值得学习。
珍惜未来
太可怕了!!!
道风
你这是调解?你直接宣布女的赢了得了[哭着笑]
用户12xxx63
寒了天下男人心。
王多余的肉
请先生赴死!
用户13xxx69
这是强奸罪,法律和风俗冲突处,律师记者是无知还是故意找事?此案强奸罪没问题,但如果调解成功,逃过定罪立案也事实上没问题,属于社会潜规则一种,警方处理本身没错。
用户18xxx79 回复 04-05 10:47
好在你不是法官,否则冤死的就多了去,刑事案件不需要事实证据的吗?有事实证据还能调解房本加名就不立案了?法盲一个
南楚霸王邢道荣 回复 04-05 11:43
那妹子,法医检查还是处女,怎么算的强奸?就算你想编排一个,那也是强奸未遂,刑期都不一样,所以你在扯什么淡?
冲天飞豹
女的就是在骗婚 骗钱
用户10xxx01
滑稽,加了名,女方还继续,还是一样啊。
遛弯
疑似精神病
112346
加了名就是存在金钱交易属于PC啊……
腾翘
办案民警确实办砸了,既不合法也不合情理,这水平也不知谁教出来的?
东西南北风
凭什么给加名字?以这为理由要挟结婚,什么鸟女方
用户10xxx13
不能调解,直接影响了男婚女嫁
angel8775
调解成功=女方敲诈成功,兄弟全国没婚男同胞支持你
AMX 13 90
这都比耿出名了
用户96xxx32
意思是是一套房500万一加名一个星期后离婚就有250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