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疑点看山西订婚强奸案,判罚需慎之又慎

王涛来说事 2025-04-04 16:01:52

我认为情侣关系中的强奸判定确实应当慎之又慎,法律在一定程度上有着引导社会舆论走向的关键作用,就如同指南针对于航船,指引着社会的价值取向。 就拿山西订婚强奸案小伙坚持不认罪。从他的角度,是真心觉得自己冤枉,并非那种明知有罪却妄图抵赖隐瞒之人。 先从案件疑点来看,案子女方膜完整、也没有检出男方 DNA。一般而言,在强奸案中,这些应该是重要的证据指向,可在此案中却并非如此,这无疑是这起强奸案存疑之处 。从这个角度,判其为强奸犯,着实让不少社会舆论难以接受。也正因如此,小伙坚决不认罪,确实是有觉得冤枉的成分。 再说情侣关系这一因素。订婚、礼金这些事实确凿无疑,这意味着两人之间的关系绝非一般刚确认的情侣可比,是深度的情侣关系。一般情侣从确认关系到订婚,中间要经历漫长的时间。不过,有人可能会觉得,既然关系亲密,就不应存在所谓的 “强迫” 行为,但情侣之间其实也会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情侣之间发生 “不同意” 的边缘试探行为其实并不鲜见。如果仅仅因为女方的指控,就轻易将这种情况上升到强奸案的高度,这和陌生人之间的强迫、猥亵行为显然不应同等对待。男性在认定了情侣关系后,往往在愿望和行动上会更为大胆。而如果女方还未做好准备,进而引发争吵,这或许不应被视作性质极其严重的事情,以调解为主,要求男方道歉、尊重女性意愿,或许才是更为合理的处理方式,而不是直接将男性判定为罪犯。 有人可能会说,既然女方指控,就说明男方肯定有过错,可这忽略了情侣关系的特殊性。 从社会影响层面来讲,判案不能不考虑社会舆论。有时会有 “社会舆论沸腾、从重从快” 的说法,这表明判案过程中确实会将群众感受纳入考量。这起案子甚至引发了部分男性 “请先生赴死” 这样逆反式的极端情绪,让要求判刑的女性群体一时语塞。倘若最终仍判定为强奸,对于结婚率、男女关系和谐的负面影响不容小觑。 综合案件存在的疑点,以及那些 “情有可原” 的情节,如果山西法律系统能够充分考量社会影响,在法律所允许的灵活范围之内,从轻发落,那么这无疑将是法律与群众认知完美和谐共振的一次体现,也会成为社会舆论充分讨论发挥积极作用的绝佳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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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4xxx33

用户14xxx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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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5 08:50

二婚的女人,还是处女!是干什么吃的?法官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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