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工作凭啥分房?法院:新规保护全职妈妈】#全职太太离婚时可要求经济补偿# "你不就是在家带个孩子,能有多累?" 当全职妈妈小丽提出离婚家务补偿时,丈夫小俊的这句话戳中了无数家庭主妇的痛点。最近天津河西法院用一份判决给出了鲜明的答案,全职妈妈的家务劳动,同样值得法律尊重。 从免费保姆到家庭贡献者,法律是如何定义家务价值? 我相信小丽的遭遇并非个例。婚后辞去工作、独自承担育儿和家务的她,不仅要面对丈夫 "没收入靠我养" 的贬低,还要承受分居后孩子抚养费被拖欠的困境。但这次法院没有忽视她的付出,判决明确指出,自孩子出生后小丽全职投入家庭劳动,客观上为丈夫的职业发展提供了支持,这种 "隐性贡献" 与 "显性收入" 具有同等价值。 其实,这里就涉及到《民法典》第 1088 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家庭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请求经济补偿。 很多人误以为 "赚钱才是贡献",但法律早就看到了家务劳动的社会价值 ,带孩子、做饭、收拾家务这些看似琐碎的工作,实际上维系着家庭的正常运转,更间接保障了另一方的职业发展。 我们再看回这个案例中离婚财产分割,除了 2 万元家务补偿,小俊主张房子是自己婚前购买,却忽略了一个关键事实,小丽母亲曾出资帮他买婚房,且小丽用个人存款全款装修。根据《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也有权获得折价款,所以法院判决小俊支付 94.5 万元房屋折价款,正是对这条的合理运用。 有人可能会问:"如果一方赚钱少,是不是就分不到财产?" 法律早就考虑到了这一点。离婚财产分割遵循男女平等以及照顾弱者的原则,像小丽这种因抚育子女导致经济能力较弱的情况,法院会倾向于保护妇女儿童权益。那么孩子抚养权呢?"八岁孩子的选择" 为何重要? 案件中,8 岁的婚生子明确表示想跟妈妈生活,这成为法院判决抚养权的关键依据。根据《民法典》第 1084 条,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意愿,是抚养权归属的重要参考。这其实考虑到对儿童权益的尊重 ,长期跟妈妈生活的环境、孩子的情感需求,都比 "谁有钱" 更重要。 在我看来,这场官司的价值,远不止于 2 万元补偿款。它传递了两个重要信号:第一,家务劳动不是 "免费劳动"。当妻子放弃职场回归家庭,她实际上是用自己的时间成本换取家庭整体利益,这种付出应当被量化为经济补偿。第二,法律不再忽视 "隐性付出"。过去,很多家庭纠纷中全职妈妈的贡献被视为 "理所当然",但现在法律明确将 "照料家庭" 纳入夫妻共同事务,离婚时不再只算显性收入,更要算时间账、精力账 。 回到开头那句话:"带孩子没有固定收入还得靠我养。" 这种观念该改改了。当法律开始为家务劳动明码标价,它保护的不仅是全职妈妈的权益,更是整个家庭的公平正义。毕竟,婚姻从来不是 "谁赚钱多谁说了算",而是 "每一份付出都值得被看见"。 你觉得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讨论? 我是周兆成,做一名专业且有温度的律师,我们下期再见。
【你没工作凭啥分房?法院:新规保护全职妈妈】#全职太太离婚时可要求经济补偿#
周兆成律师
2025-04-02 23: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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