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女子买了一辆小车,店主告诉他,如果名下有一辆报废车的话,可以获得700

重瓦下庆 2025-04-02 11:28:50

河南漯河,女子买了一辆小车,店主告诉他,如果名下有一辆报废车的话,可以获得7000元的国补,他让女子交3000元,他可以帮忙买一辆旧车,然后就可以获得7000元,谁知女子交了钱后,直接亏了3000元。

2024年5月,吕女士看着家中没有一辆好车出行,很不方便,而且也没有面子,她就寻思着,买一辆好的车,了结这个心愿。

她来到一个车行,相中了一辆很不错的车,当时吕女士也没有考虑太多,反正就付款买了那辆车。

她没想到买了车之后,竟然有惊喜,店主问她,家中是否有报废的车,如果有的话,拿过来就可以获得7000元的国补。

吕女士当然明白他的意思,可惜的是她家中没有旧车,更别说报废车了,想到这里,她觉得还是有点可惜,如果家中有一辆报废车,可以拿到7000元,这也相当不错啊!

她摇了摇头,很是无奈,就准备提车走人,可这个时候店主跟她说,其实可以给他3000元,他可以帮忙买一辆旧车或者报废车,这样就可以拿到那7000元了。

吕女士一听,眼睛放了光,这个主意真的很不错啊,店主是卖车的,哪里有旧车,报废车,他肯定是再清楚不过了。

按照他的操作,只需多交3000元就可以获得7000元,也就是按他的操作,可以挣回4000元。

有这样的好事,吕女士自然不肯放过,她马上拿了3000元给店主,双方签了协议,如果店主没有处理好这件事情,那么店主就会给吕女士7000元。

吕女士一看,此事稳赚不赔,她毫不犹豫地给了店主3000元。

接下来她把新车开回家,国补的事情,她就等待店主办好。

可她这一等就等了好几个月的时间,这件事店主还是没有给她一个回复。

当初她为了挣那7000元,愿意交出3000元的,没想到一分钱没有赚到,现在还亏了3000元。

吕女士一想到这个事情,就气得吃不下睡不着,这明明白纸黑字写好的事情,这个店主怎么说话不算数呢!

越想越气愤,于是找来的调解员,她根本不顾自己本来如此套取国补,就是违法的。

她跟调解员说,店主答应好她的,给了3000元店主就可以帮忙拿到7000元,现在店主一分钱没有给她,她要求店主赶紧把那7000元给她。

店主看到吕女士的要求直摇头,这也太为难他了,他告诉调解员吕女士就是套取国补,这是不符合流程的,所以无法帮她办理这件事。

吕女士一听,心里更不舒服了,当初是店主教如何套取国补的,现在又说不符合这个条件,真是什么都是他说了算。

不过店主说了,他可以退回那3000元给吕女士,但是吕女士不肯,她要求店主至少要给她7000元。

可吕女士的要求怎么可能会得到满足呢!虽然他们之间曾经签过协议,但是那协议是无效的。

《民法典》第143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套取国补的行为,本来就是违反法规的,这样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套取国补的行为也属于诈骗行为,套取7000元这样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

《刑法》第266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国家补贴,数额较大的,可构成诈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这件事中,吕女士和店主行为都涉嫌了诈骗,如果吕女士追究下去,对他们都不利。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14条规定:企业和个人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追回资金,给予警告,并处被骗取资金1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吕女士一旦追究下去,他们都有可能被罚款。

那么你对套取国补的行为,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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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无聊的人

无聊的人

2
2025-04-02 11:49

都去踩缝纫机去吧

重瓦下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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