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情况整理
(截至2025年3月25日)
1. 二审开庭时间及庭审概况
时间:2025年3月25日,上午审理刑事部分,下午审理民事部分。
庭审结果:刑事部分未当庭宣判,择期宣判;
民事部分(彩礼纠纷)已于2024年3月28日一审判决驳回男方诉讼请求。
当事人表现:被告人席某某在庭审中两次情绪崩溃哭泣,坚称无罪,称“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强奸”。
2. 双方争议焦点
男方主张:
席某某及其母郑女士称双方仅有亲密接触,未发生“实质性性行为”。
女方事后因房产加名要求未满足而报警,男方认为性行为是自愿的,拖拽行为是因女方情绪失控(如纵火、呼救)。
女方指控:
一审法院认定席某某在女方明确反对婚前性行为的情况下实施强奸,事后女方报警并提交身体淤青证据,其母亦证实被害人哭诉被强暴。
3. 关键证据与检方回应
医学证据:
女方内裤及阴道擦拭物未检出人精斑及STR分型,处女膜检查显示“完整,未见新鲜破口”。
检方解释称处女膜状态存在个体差异,未直接回应精斑检测结果。
其他证据:
女方手臂淤青、事后纵火及呼救行为被一审法院采纳为反抗证据。
4. 民事纠纷处理
彩礼争议:女方已于2024年1月将10万元彩礼及戒指退还至婚介所,但男方拒收并坚持起诉。法院认为女方已完成退还义务,判决不支持男方诉求。
房产加名纠纷:订婚时男方承诺婚后一年在房产证加名,但事后因矛盾未履行。郑女士称曾试图妥协,但女方未撤案。
席某某自2023年5月被刑事立案后,已被羁押690天(截至2025年3月25日)。
用户14xxx35
看结果如果没有说服力,以后同女性有矛盾,先打一顿,互殴总比强奸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