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员工小张在连续工作16天后,突然收到老板娘口头辞退通知。 当问及薪资结算时,店主以经营困难为由拒绝支付报酬,称"现在年轻人不懂体谅商家难处"。这起发生在广州越秀区某便利店的劳资纠纷,暴露了部分用工单位对劳动法规的漠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劳动法专家指出,即便未签订书面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须支付报酬。涉事便利店未提前三日通知解约、拒付工资的行为已涉嫌违法。 记者调查发现,类似纠纷在服务行业高发。海珠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提醒,劳动者应保存考勤记录、工作视频等证据,遭遇欠薪时可向12333热线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值得注意的是,根据2023年最新司法解释,便利店监控录像、微信工作群记录均可作为维权证据。 目前小张已收集打卡记录和同事证言,准备向劳动部门申诉。法律界人士建议,商家若确需裁员,应按N+1标准支付补偿金,单日工资应按21.75天折算,不能以"工作未满月"为由克扣劳动报酬。
便利店员工小张在连续工作16天后,突然收到老板娘口头辞退通知。 当问及薪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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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01: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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