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男子签网约车四个月租车合同,押金交5200块,每个月再掏3800租金。他天不亮出车,干到晚上九点,跑了三个月。早上睁眼一看,车没了!公司派人把车开走了,扣他9000多,理由是“没跑够规定时长”。男子想要回押金和工资,公司甩出一堆霸王条款,听得他火冒三丈。 (来源:吉视守望都市) 据吉视守望都市3月30日报道,冯先生为了赚钱,天不亮就出车,半夜才收工,公司招呼都没打,派人把车拖走。 冯先生怎么也想不通,每天天不亮就出车,半夜才收工,累得跟狗一样干了三个月。 2024年12月12日,冯先生为了跑网约车挣钱,跟一家租车公司签了四个月的合同。 合同规定,冯先生先掏5200块押金,才能把车开走。每个月再交3800租金,少一分都不行。 冯先生拿到车后,铆足了劲干,天刚亮出门接单,一直跑到晚上九十点收车回家。 冯先生起早贪黑地跑车,虽然累,但好歹能挣钱。前两个月,他每个月能赚个9000多,日子还算有奔头。可到了第三个月,情况突然急转直下。 2025年3月16号深夜,冯先生睡得正熟,公司把车拖走了。等他早上醒来,车已经没了影。 冯先生一觉睡醒,发现车没了。他马上联系公司,公司直接说:车我们开走了,你违规了。 公司没打招呼就把车开走了,说他违规。更气人的是,5个星期的车钱和押金到现在都没给。 公司说冯先生开车时间太短,违反规定,所以把车收走了。 冯先生想不通,6点出车,晚上9点收工,干足15个钟头。拼了老命跑,平台凭啥说违规? 车被公司收走了,活也干不成了,公司还扣租车费9000多,外加5200押金,冯先生日子难熬。 车被收走20多天,钱一直没退。冯先生找媒体去公司讨说法,结果更来气。 公司说合同规定很清楚,跑不够时间我们就能收车。想拿保底工资?先看看你达标没有。 公司说冯先生干活不认真,每天拉客时间不到10小时,所以业绩不行。 冯先生想不通,我早6点出门,晚9点回家,怎么算都不止10小时啊? 原来,公司只算载客时间,老冯空车跑的时间都不算数,这样确实可能凑不够10小时。 冯先生出车后,跑得再久也没用。要是拉乘客的时间不够,服务时长要求可能就达不到。 冯先生觉得计时方式不对,为啥这样?冯先生想跟公司好好商量一下。 公司说,冯先生带媒体来了,就别协商了,退多少不好讲,让他去法院。 冯先生说,就算把押金给对方,自己赚的9000多工资,那是该拿的。 有网友说,开网约车公司的,都是昧着良心赚钱,坑老百姓。早前,我被一家网约车公司坑了好几千。没干这行不知道,就算不被坑,除去租金、充电费用,也挣不了多少。 也有人说,这么算时长有点坑人。没人打车时平台不派单,时长肯定不够。花钱租车还要满足时长要求,谁能保证一直有乘客。 大家不免会问,“公司这样扣钱,到底合不合理?冯先生能不能把钱要回来?” 《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要按月发给劳动者,不能克扣或无故拖欠。 冯先生与网约车公司签的是《合作协议》,实际构成劳动关系。 存在劳动关系时,公司以违反约定扣车、不发工资、不退押金,是违法的。 公司以跑车时长不够为由扣车、扣工资、拒退押金,没道理。 公司得按诚信原则,付冯先生相应费用。 有人问,网约车公司对“服务时长”的算法合不合理? 具体情况,应双方签的《合作协议》,实际就是劳动合同,来判定。 《民法典》577条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约定,要承担继续履行、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没明确约定服务时长计算方式,或公司单方面改了计算方式,还没和冯先生商量好,那公司行为可能侵犯冯先生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以冯先生跑车时长不够扣款且拒退押金,就是违约。 最后,冯先生跟公司协商不行,决定走法律程序。《民法典》第186条规定,一方违约损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受损方能选择其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冯先生要留好租车合同、工资支付记录、押金收据等证据,好维权 。 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
吉林长春,男子签网约车四个月租车合同,押金交5200块,每个月再掏3800租金。
博仑有意思
2025-03-31 15: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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