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丈夫因工身亡,女子拿到111多万元的赔偿款后,一毛钱都不愿意分给公婆。公公退让一步,表示只想拿到法院判决款的一半,然而女子还是一毛不拔。 (案例来源:白鹿视频) “我该怎么活呀!”一名女子躺在地上呼天抢地号哭着,边上两个老人却一脸的悲哀和无奈,他们语无伦次地看着面前撒泼打滚的女子。 这名叫华玲的女子也是命苦,她的丈夫谭健在工作时发生意外不幸离世。事后,单位和谭健的家人商议后,共计赔偿111万元。 不久,单位将这笔赔偿款一次性打给了谭健的妻子华玲。华玲虽然悲痛欲绝,但是还是强忍着伤心,用这笔钱给丈夫办完了后事。 几天后,华玲的公婆找上了门,要求和华玲谈一谈。华玲失去的是丈夫,对于老两口来说,他们失去的是亲生的儿子啊! 儿子孝顺还能赚钱,原本老谭老两口可以不用操心晚年生活,只管享受生活就是了。然而儿子突然离去,不但对他们的精神打击很大,更让他们的养老失去了保障。 老谭觉得,儿子谭健单位的赔偿款不但是补偿给儿媳和孙女的,其中也包括了对他们老两口的补偿。 毕竟他们也是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儿子,这么多年来吃了不少苦,好不容易给儿子成了家就了业,却突然遭遇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伤心。 因此,老谭希望儿媳华玲能分一点儿子的赔偿金给他们老两口,这既是对他们老夫妻的安慰,同时也是他们应得的赔偿。 可是,不管老谭怎么说,华玲就是不肯拿出一分钱来给老谭,她哭诉自己有多么不容易,今后的生活就要依靠她一个人了,而他们的女儿还小。 华玲认为,以后她要一个人养家养女儿,是要花很多钱的,而老两口年纪大了也不用花多少钱,他们还能自个儿挣点钱零花,为什么要来跟她要钱呢? 华玲说得振振有词,却从来没有设身处地地替公婆老两口想一下。眼看着生活陷入困顿,无奈之下,公婆将华玲告上了法庭,要求分割儿子谭健工亡的赔偿款。 一审经过审理以后,判决老谭夫妇应分得儿子谭健工亡的赔偿款为:谭健的母亲应分得23万元,谭健的父亲应分得26万元。 拿到判决结果以后,老谭想着华玲这次应该愿意把属于他们的钱给他和老伴儿了。当然,他也曾为人父母,知道抚养孩子的不容易。 老谭体谅儿媳一个人照顾孙女,所以他也愿意退让一步,他只要求华玲把婆婆的那份钱给他们就好了,他的那份钱他可以放弃,就当养孙女用了。 然而老谭如此退让,再加上法院已经判决了,华玲还是不愿意把钱给他们老夫妻。眼看着老两口身体状况一天不如一天,老谭终于忍无可忍,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当法警上门的时候,华玲依然想要企图使用出老花招来,哭哭啼啼地耍赖不给钱。直到她将要被强行带走时,她才有点慌了。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谭健的工亡赔偿中包含了对配偶、孩子以及对父母的抚恤金。 2、《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指出,员工的死亡赔偿金属于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抚慰,并不是对死者的赔偿。因此,工亡赔偿和遗产是两回事。 不过在分配工亡赔偿金时,一般也会比照遗产继承的规则来分配。通常首先是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配偶、子女、父母等来进行分配;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都不在了,那么就应当让第二顺序继承人来进行继承。 也正是根据以上法规,法院对于谭健工亡抚恤金进行了合理的分配,照顾到了每一方的家属。 法院判决以后,华玲一直拒绝履行,不把钱给老谭,因此作为当事人,老谭有权利申请执行。 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华玲在法院工作人员上门以后,还拒绝履行判决内容,法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将华玲带走拘留15天。 最终,在被拘留的第二天,华玲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保证将属于公婆的那份抚恤金还给老两口。 工亡赔偿金是对员工家属和亲人的抚慰和赔偿,不应被他人无故剥夺,钱虽然重要,但是亲情更为宝贵。 对于本案,你怎么看?(文中人物为化名)
四川,一名男子提前退租,房东要求他赔偿200%的违约金。男子直接写了三份举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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