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86岁老人进店买冰箱,他指着一台冰箱,拿出350元,店主惊讶了,后来店

代码诗人 2025-03-30 18:25:22

安徽阜阳,86岁老人进店买冰箱,他指着一台冰箱,拿出350元,店主惊讶了,后来店主了解到老人是五保户,他去到老人家,又看到那凌乱的家,他真的太心酸了,那进价600元的冰箱,他默默地收了老人300元,还给老人送了一桶油和一袋面。 信息来源:第一时间 王先生一大早就来到自己的电器店,他经营着这家电器,生意一般般,但也能维持生活。 为了能让生意更好一些,他来到店里就开始忙忙碌碌,打扫各种电器,擦擦上面的灰尘。 就在他忙碌中,他看到有一个老人,巍巍颤颤地走进他的店,一进店里就来到冰箱前,问道:“有没有便宜一点的冰箱?” 王先生一看,又来了一个省吃俭用的老人,估计他就是要便宜的,于是他就指了指店里最便宜的那款冰箱。 进价600元的,他也心想着看情况,如果老人看上了,就给他便宜一点,反正生意又不好做,老人也不容易。 于是王先生就指着那台冰箱给他介绍,说这是最便宜的冰箱了。 可王先生还没有说出卖价,老人就抖着手拿出几百元出来。 王先生一看老人拿出来钱只有350元,这也太少了吧,还不够他进这台冰箱了,要是350元卖这台冰箱给他,还得亏钱呢。 但王先生能看出来,这老人应该是经济情况比较困难,他又不敢太伤老人的自尊,只好聊别的话题。 这一聊,王先生惊讶了,老人说他是五保户,平时省吃俭用,收入也比较少,他这才想着买一瓶冰箱,因为他一个人经常吃不完东西,倒掉可惜,不倒掉又坏了,有了冰箱他还能节约一点。 王先生看到老人大冷天的穿着两件单薄的衣服,上面的扣子都没有了,露出了骨瘦如柴的胸膛,两手干枯,满是老茧,一看就是历经沧桑的老人,他很是心酸。 他一心软就愿意把那台冰箱,以350元卖给老人。虽然卖了那台冰箱,他不但不挣一分钱,还亏了250元,但他一点都不后悔。 他送冰箱的时候,来到了老人家,看到老人家里的那个凌乱,看到老人家里的那个艰苦条件,他就更加心觉得心酸了。 好在他来的时候,已经想到老人不容易,他已经买了桶油和一袋面,这多少也能帮老人度过一段时间。 他把冰箱放好,把油和面放好,老人也拿着那350元过来了。 他看着老人那有点抖的手,王先生更是不是滋味了,他不敢收那么多,只收了老人300元。 虽然王先生觉得自己挣的也不多,过得也一般,但是他就是看不得人间疾苦,也看不得老人过得这么苦,他要尽自己的一份力,让老人感到温暖。 在这件事中,其实王先生的行为已经属于赠与行为了。 《民法典》第658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一般这种行为是无法撤回的,王先生以300元卖掉进价600元的冰箱,其实他已经把自己亏的,还有挣的部分都已经赠与给老人了。 还有王先生还赠与了油和面,可见王先生真的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 一般情况下,善良的人,他的家庭的家风建设都是很不错的。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一个人的家庭拥有优良的家风,想必这个人在爱中长大,他终将心存善良,给他人带来温暖。 那么看到如此可怜的老人,你会帮忙吗? 关注@胡萝卜说法 ,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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