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全部删除“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管工作职责内容! 今日看到一个重大消息,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消防条例》已经删掉了原来条款中的所有“公安派出所”字样。 原条例中有多处涉及“公安派出所“,分别是第5条中的“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职责”,第10条中的“对民警定期进行消防监督业务培训”,第24条中的接受举报“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行为“,第72条中的依法处理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举报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第81条中的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处以罚款。 “公安派出所”退出消防监督检查,不再接受消防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举报,是一件好事,标志着我国的消防监管工作开始逐步走向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规范化。
从2025年5月1日开始,《北京市消防条例》要大变样了!里面所有提到“公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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