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角度大家都觉得男方很冤,甚至我觉得不排除骗婚的嫌疑。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我对法学比较感兴趣所以浅薄的学了一点。针对彩礼退还房产的问题,是属于民法范畴,当时司法对这块有争议,后面修订了新婚姻法,这一块还能掰扯。 但是强奸罪却是涉及到刑法了,我国法律制定的第一要素是保障人权,而且刑法高于民法。我刚翻完书,在犯罪形态里面,女方不愿意发生关系,男方不顾其意愿,强制发生关系,在他按住女方双手进行压制这一行为的时候(书上解释:对妇女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时是着手,而非奸淫时),在这个阶段他就已经构成强奸罪了,只是因其他因素最终没有达成既遂结果,判强奸罪未遂。 所以,这个官司再打也是打不赢的,除非男方能提供新的证据证明女方是自愿,或者女方得到她想要的愿意让步。无解啊无解!
从社会角度大家都觉得男方很冤,甚至我觉得不排除骗婚的嫌疑。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我对
小黑侃社会
2025-03-28 17: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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