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子与前妻离婚,9岁的女儿被判给了前妻。男子与前妻离婚不久,便突发疾病成为植物人。男子的4个姐姐念及手足之情,不离不弃24小时轮流照顾男子长达14年,直至男子去世。谁料,男子去世后,男子的女儿却冒了出来,不仅要继承男子的房子和存款,还不愿意分给4个姑姑一分钱。男子的4个姐姐则认为男子女儿没有尽过任何赡养义务,不应当继承男子的任何遗产。双方对簿公堂,法院这样判! “那是我爸的遗产,凭什么不能全归我!”安安(化名)愤怒地说道。 安安的父亲刘某(化名),多年前和前妻离婚,那时安安才9岁,抚养权被判给了母亲。离婚后不久,刘某突发疾病,命运对他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他成了植物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刘某的父母早已过世,得知弟弟的遭遇后,他的四个姐姐念及手足之情,毫不犹豫地站了出来。在接下来漫长的14年里,她们轮流24小时照顾刘某,从日常的吃喝拉撒,到定期去医院清理肺部积液、控制癫痫发作,每一个细节她们都不曾疏忽。 为了给弟弟治病,她们不仅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承担了绝大部分的医疗费用。在这14年里,四个姐姐的生活围绕着刘某展开,她们放弃了许多个人的娱乐和休息时间,一心只为了让弟弟能够安稳地度过每一天。 而安安,在父亲成为植物人时还只是个孩子,母亲独自抚养她长大,生活的艰辛让她和父亲之间的联系渐渐变少。在成长的过程中,她没有得到父亲的陪伴和关爱,也未曾支付过抚养费,父亲的世界似乎离她越来越远。 等到她大学毕业时,父亲也永远地离开了人世。处理完父亲的丧事后,安安发现父亲留下了一套房屋和部分银行存款。在她看来,自己是父亲唯一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这些遗产理所当然应全部归自己所有。 于是,安安一纸诉状将四个姑姑告上了法庭,要求继承父亲名下的所有房屋和银行存款。她在法庭上情绪激动地说道:“我是爸爸唯一的女儿,这些年虽然我和他相处的时间不多,但我始终是他的血脉。 现在他走了,他的东西就该是我的。姑姑们虽然照顾过爸爸,但那是她们自愿的,不能因此就来分我的遗产。” 四个姑姑听到安安的话,心中满是委屈,但是北京通州法院经过详细的审理认为,刘某离婚后不久就成为植物人,他的病情特殊,需要长期且细致的陪护,这不仅包括生活起居的照顾,还有高额的医疗费用支出。 在这种情况下,刘某的四个姐姐进行了长达14年的悉心照料,承担了绝大部分的费用,应当被认定为尽到了主要扶养义务。同时,四姐妹的行为超越了法律规定的义务,更多是源于对家庭的责任和亲情的坚守。 虽然她们是第二顺位继承人,但依据法律规定,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也应享有继承遗产分配的权利。 而安安,在父亲成为植物人时年仅9岁,尚未成年,父亲病逝时她也才刚大学毕业 。并且在刘某病逝后,安安支付了丧葬费和墓地相关费用,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她也理应享有分配遗产的权利。 最终,法院判决由安安、刘某甲、刘某乙、刘某丙、刘某丁五人平均分配刘某的遗产,各继承五分之一的份额。 判决作出后,安安难以接受这个结果,提起了上诉,但二审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现已生效。这场遗产纠纷落下帷幕,却留给人们许多关于亲情、责任与法律的思考。 对此你们怎么看? (来源:海报新闻等)
北京,男子与前妻离婚,9岁的女儿被判给了前妻。男子与前妻离婚不久,便突发疾病成为
小张的社会
2025-03-28 1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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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外山的大爷
有些坏是基因里带来的,姑姑们人品没问题,那就是孩子她妈带来的坏种
用户18xxx11
如果和姑姑好好商量,估计女儿能拿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