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龙裁判法院 香港执法香港海关香港法律香港刑法 「三名入境旅客管有未完稅香煙罪成被判即時坐監..」
三名男子因管有未完稅香煙以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香港《應課稅品條例》(《條例》),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別被判處監禁三個月至四個月,以及罰款五百至一千港元。
香港海關人員昨日(三月二十六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三名分別為三十六歲、三十九歲和四十八歲的抵港男旅客,並在他們攜帶的個人行李內分別檢獲約三萬七千支、三萬九千支和四萬支未完稅香煙,市值共約四十八萬四千港元,應課稅值共約三十九萬港元。該三名抵港旅客隨即被捕。
香港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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