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名女士花19万买了一扇德国进口的高档门,结果一年过去了还没有发货。女士等得着急便想退货,厂家:量身定制的,退不了! (案例来源:封面新闻) 马女士近期有一套房子在装修,因为她的要求比较高,所以都是自己亲力亲为,挑选和比较各种材料。 对于入户门她更是非常慎重,因为入户门代表着一个家的形象,而且每天进出一个家都会看到这扇门,所以马女士想要好好选一下入户门。 经过多方比较,马女士最终相中了一套入户门,这是一个德国的高档牌子,门的款式很好看,质量也很不错,马女士挺满意的。 商家表示,马女士想买个这套入户门属于高级定制款,因此需要全款付清,然后才会进入选材料加工的环节。 虽然19万不是一笔小数字。但是马女士觉得只要能买到自己满意的入户门,贵也就贵一点,于是她就立刻一次性付清了门的全款共计19万元。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确认在180天内,也就是六个月的时间里,马女士的这扇入户门必须要交货并送到马女士手中。 马女士觉得这个时间和她装修好后安装入户门的时间差不多,正好能赶上她的工期,这个生产时间她是能够接受的。 付了钱以后,马女士便一边忙着装修的事情一边等待入户门。快要到交货期的时候,有一天马女士突然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里头,入户门厂家的员工告诉她,交货时间可能要延期了。 原来因为各种原因,目前厂家的原材料和生产人员都比较短缺,因此延误了加工生产入户门的时间,导致不能按时交货。 马女士询问工作人员,大概要延迟到什么时候才能生产完,对方支支吾吾地搪塞了几句,并没有明确说出具体的交货时间。 此后,马女士就陷入了长期的等待中,她等啊等啊,可是过了预定的交货时间很多天了,还是没有等到厂家把入户门给她发过来。 此时马女士非常着急,一方面她等着安装入户门,另一方面她又觉得自己十分憋屈,当时厂家收钱的时候倒是挺利索的,怎么交货的时候就如此墨迹呢? 马女士一气之下就提出退货,她认为厂家没有按照和约定的交货日期来交货,这样的做法已经违反当初的合约,因此要求厂家退货退钱。 而厂家却表示,马女士想要退货这个要求办不到,因为她的门是定制的,材料啊款式什么的都是独一无二的,因此无法退货。 马女士觉得非常气愤,本身就是厂家违约,为什么要她承担后果,难道厂家一直拖着不发货,她要一直等下去吗? 本来马女士等待半年的制作周期就已经够长的了,很多和她一起装修的都已经早就完工了,只有马女士却还在等待入户门。 但是厂家却一口咬定,定制款的门就是不能退的,如果马女士硬要退货退款,那也只能退百分之十的费用,其他都是不退的。 马女士一听就更加生气了,花了19万等了快一年,连门的影子都没有见到,却要白白损失这么多钱,真是太亏了。 马女士花19万元定制门结果近一年还没有收到。她要求退款,但是商家只退10%的费用,这件事从法律上怎么看?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制造门的厂家在接到马女士的订单以后,应当要履行义务,根据当时签订的合同时间内交货。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们的制造厂家已经收了马女士的全款,就属于预售款,那么应当要及时提供商品。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货物,消费者可以要求退回预付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3、《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根据门厂家的描述,他们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交货,是因为国内的一些因素,属于是不可抗力的影响,因此可以免除部分责任。 并且厂家在综合考虑后发现不能按时交货,也及时通知了马女士,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是可以免除违约责任的。 综上分析,厂家因为不可抗因素导致没有在合同约定时间里交货,马女士可以要求厂家退款解除合同,厂家不用承担违约金。 最终经过多次商议,厂家表示会承担违约责任,退给马女士百分之十的费用作为补偿,并且尽快给马女士发货,并免费为马女士安装大门。 同时,双方还又签订了补充协议,这回马女士长了一个心眼,把货物延误的赔偿要求全部加了进去。 对于马女士的遭遇,你怎么看?
上海,一名女士花19万买了一扇德国进口的高档门,结果一年过去了还没有发货。女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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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7: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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