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万州男子黄某利用职务之便,时常以挨擦撩衣服方式骚扰女职工,致使多名女职工离职。公司:黄某严重违反公司章程,开除黄某。黄某不服,将公司诉至法院,向公司索赔7.7万元。法院:公司解除与黄某之间劳动合同合法,驳回黄某的诉讼请求。评几句: 从黄某借职务便利摸女同事的手看,心术不正,目的不纯,很大程度带有挑逗骚扰占女同事便宜的成份在里面。 从黄某摸女同事的手导致多名女员工离职看,黄某应该是惯犯,且对公司形象造成极坏影响,公司开除黄某理所当然。 从黄某被公司开除起诉公司要求赔偿看,轻了说无理取闹,重了说恶人先告状,法院不予支持合情合理。 最后我想说,黄某行为不检点被公司开除,聪明的做法或是认账,或是眯着。相反,如果打官司,等于揭开锅盖,等于自取其辱,毕竟骚扰女同事很不光彩。一句话,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脚上的泡自己走的。
事情是这样的:万州男子黄某利用职务之便,时常以挨擦撩衣服方式骚扰女职工,致使多名
晋云的趣事
2025-03-27 14:3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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