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一审不用程序法?二审不用实体法?
因为,一审要给你定罪或判你输,直接用实体法。不用给你讲什么正当法律程序,所以不用程序法。 二审要给你驳回上诉请求了,所以就逮住程序法死用,而不用实体法了。 本来,一、二审包括其他审,都是要既用实体法又要用程序法的。 读研究生时光记住罗马法是私法了,不知道罗马法最可贵的地方其实“诉权法”。 当你明白这一切,你已经是博导或资深律师了,可怜白发生。 这也是我为什么批评法院法最糟,学者法次之,律师法最好。 因为,知当事人之生死存亡、喜怒哀乐者,莫过于律师。 弄懂一个字,捻断一生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