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受访者支持食安犯罪最高判死刑
“食安犯罪最高判死刑”并不是问题,已经有过先例了。三聚氰胺事件中,2个死刑、1个死缓、3个无期。
关键不是“最高死刑”,甚至也不是“严刑峻法”,而是“执法尺度统一”。比如“2024年,一家餐厅为了改善菜品色泽,使用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添加剂亚硝酸盐,当地市场监管局对其的处罚是没收违法所得9144元、罚款5万元”;而有的火锅店没有办凉菜经营许可证,也被罚5万,二者的“主观恶性”与“潜在危害”完全不同,处罚力度却相同。甚至之前还有许多因为“明矾油条”“无根豆芽”被抓被判的(曾经不算违法,因为法规变动而变得“不合法”),相比于主观恶意非法添加,判得过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