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听说一个老师跑到学校财务处要求借款,借款理由是用于出版他个人的专著,借款等他通过学校考核后,从学校的引进费中扣除借款。这是我第一次听说这种事情,第一反应就是如果你没有通过考核,那不就不能还借款了。这个钱谁来还呢?而且你借了学校的钱,出了专著,专著还是你自己的。 怎么样看,都是学校倒霉啊! 因为学校借款规定,只能因公事借款,不能因私人事项借款。但是这个老师的事情无法明确说到底是公还是私,界限比较模糊。关键是审核人员不敢接,也不知道如何回答,就说自己不知道,然后就把这个老师推给领导。领导也无法下决定,也不知道怎么拒绝。
今早听说一个老师跑到学校财务处要求借款,借款理由是用于出版他个人的专著,借款等他
想得开说生活
2025-03-26 12: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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