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青被判处死刑时,这句宣判的话到底是谁说的?

历史客栈 2025-03-25 16:31:34

1981年1月25日,江青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不过,这句宣判的话是谁说的,却成了一个“罗生门”。

据担任特别法庭副庭长的伍修权回忆,这句话是他说的,在回忆录《回忆与怀念》中,伍修权写道:“江青尽管平时装腔作势,这时也沉不住气了,当我念到‘判处被告人江青死刑’时,还没等我念出‘缓刑二年执行’,她就慌忙叫喊起来。”

可见,这句话就是伍修权说的。

不过,特别法庭庭长江华的秘书张维却否定了这个说法,说这句话其实是江华说的。

张维专门写过一篇文章,对这件事进行了澄清,是这样写的:

“在宣判时,江华庭长有意地放慢速度,想使这举世瞩目的严正判决更加凝重,当念到‘判处被告人江青死刑’时,作了一个停顿,此时法警准备给江青戴手铐。但江青一听到死刑两个字,便歇斯底里地发作了,她边喊叫边往下溜,法警好不容易把她拉起来铐上手铐。

“江华庭长继续宣读:‘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江青这时什么都听不进去了,她继续哭闹,并喊口号,扰乱法庭。”

而且,张维还特地说明:“判决书的开头和结尾部分都由江华庭长宣读,伍修权副庭长只负责宣读了判决书中属于个人罪的部分,对十名主犯的判决是由江华庭长而不是由伍修权副庭长宣读的。”

按理说,伍修权作为当事人,自己说没说过那些话,应该不会记错,但是,张维作为江华的秘书,也说得有理有据,到底谁对谁错,还真是难以判断。

这就是历史的无奈,同样都是亲历者,对一件事的记录却是截然不同,不知道该信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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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来的爱

迟来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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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 17:49

当时宣判时有视频,看一下不就知道了嘛

历史客栈

历史客栈

《旧闻新知》主编,《读者·原创版》签约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