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男子手持锄头对妻子大打出手。妻子为求自保,夺过锄头反击,不幸将丈夫砸伤。

博仑有意思 2025-03-23 20:32:05

吉林,男子手持锄头对妻子大打出手。妻子为求自保,夺过锄头反击,不幸将丈夫砸伤 。丈夫躺地上没有反应,女子拨打了报警电话。然而,等男子苏醒过来时,却说头部伤口是不慎碰撞所致,跟妻子没关系。女子却一口咬定自己杀了人,执意要去自首,宁可承受处罚也不回家。检察机关经过调查,最终给出与众不同的判决。 (来源:长江云新闻) 2023年1月,李女士看王某喝得醉醺醺,像个东倒西歪的大粽子。她麻溜收拾家务,大气都不敢吭。 俩人结婚二十多年,李女士对王某那点脾气熟得不能再熟。王某一醉,老毛病就犯,对她不是打就是骂,李女士天天过得战战兢兢。 怕啥来啥。王某骂骂咧咧,又耍起酒疯。李女士躲在一边不敢出声、不敢接话。不想王某仍不解恨,突然抄起锄头砸向李女士 。 李女士又惊又怕,匆忙起身逃窜,可哪能跑得过发怒的丈夫,身上硬生生挨了好几下。 她生怕被打死,20多年积攒的担惊受怕,瞬间化作一股蛮劲。情急之下,她抓住锄头,一把抢过,“咚”的一挥,反击回去,王某应声倒地 。 看王某倒地上没了动静,头上又渗出了血,李女士惊觉害怕,慌慌张张奔到派出所,讲自己杀了人,请求自首 。 民警火速赶到李女士家,见王某醉倒在地,头上有一道明显伤口,随即送医处理。 王某酒醒后,拒不承认是妻子打了自己,坚称头上的伤跟妻子毫无瓜葛,是自己不小心撞伤的。 王某百般否认,警方依旧对此案立案侦查,李女士遭刑事拘留,随后案件移送检察机关 。 检察机关审理完此案,却发现李女士的行为存在构成正当防卫的可能。 李女士不敢回家,认定自己犯了事,还说只要能摆脱丈夫,她甘愿接受任何惩罚,哪怕是死刑。 后续交流时,李女士总算吐露了自己的心结。 李女士说,跟王某结婚这20多年,老是被王某打,身上旧伤没好就又添新伤。 出事那天,王某喝醉后拿起锄头打她,她怕被打死,就抢过锄头反击了。 当地村民给李女士作证,说她跟王某结婚后,一直被王某殴打,他们多次劝,王某根本不听。 经法医鉴定,李女士身上有多处新旧伤痕 。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说,此事该如何处理呢? 夫妻间需相互关爱、尊重,任何家庭暴力都不应存在。 《民法典》第1042条第3款表明:禁家庭暴力,禁家庭成员虐待、遗弃。 《反家庭暴力法》第33条指出:加害人施家庭暴力,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夫妻一体,既然结婚,就应善待对方,不得实施家庭暴力,若在家中遭受殴打等暴力,可报警处理。 王某与李女士自结婚后,王某常殴打李女士,他的行为是有过错的。 李女士的行为算正当防卫吗? 《刑法》第20条: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等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制止不法侵害行为,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多方调查取证后,认定王某存在长期家暴行为。 事发当天,王某持锄头殴打李女士,李女士在遭受不法侵害、生命受到威胁时,夺过锄头反击,待王某倒地后,她停止动作并前往派出所报案。 由此可见,李女士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无需担责。最终,李女士被无罪释放 。 李女士和王某离了婚,女儿把她接到北京生活。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离婚时,可由有关组织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是存在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况且调解无效,那就应准予离婚 。 在婚姻里,要是另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没必要忍气吞声,要拿起法律保护自己,果断结束婚姻,远离这种有暴力倾向的人。 有些施暴者在清醒后会痛哭流涕地忏悔,祈求原谅,然而下一次照旧动手殴打。毕竟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面对家暴得坚决说“不”! 《民法典》第1091条第3款表明:实施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家暴事件中,施暴者属于婚姻中的过错方,无过错方能要求其给予经济赔偿。 事情处理好后,李女士和王某正式解除婚姻关系,告别了这段让她痛苦万分的日子,在女儿家开始了新的生活。 与此同时,相关部门也对王某进行了训诫教育。 我们都知道,在婚姻中,要先学会爱自己才能更好地爱人,当遭遇伤害时,要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 对于此事,有人说,刚看见一个男的打了一个老头一拳,一个过肩摔,赔了42万还有蹲了九个月,打老婆无却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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