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变更劳动合同。待岗本质上是变更了劳动合同,单位单方通知待岗的,属于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提出异议,拒绝变更。
二、公司安排劳动者待岗的,必须有合法合理的事由:
1)公司经营困难、自然灾害或者政策原因导致停工停产的,可以安排劳动者待岗;
2)劳动者严重违规违纪,单位根据生效的规章制度规定,在调查处理阶段,可以通知劳动者待岗;
3)待岗政策、执行必须面向全体员工或者某一部门等的员工而不能是针对某一个员工;
三、单位安排劳动者待岗合法合理的,也必须:
1)及时通知劳动者待岗期限、工资支付、出勤考核等具体管理细节。
2)告知劳动者不满待岗的申诉通道。
四、根据法律规定,待岗工资支付
1)待岗期间,劳动者与单位并未解除劳动关系,双方依然处于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支付工资、缴纳社保等。
2)根据法律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月后,工资应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或者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80%等支付生活费。
五、劳动者不满单位单方通知待岗的救济渠道
1)向单位发出异议通知,要求单位恢复自己的劳动条件,继续原岗位的工作;
2)向劳动监察投诉
3)向单位提出被迫解除通知并主张经济补偿。笔记灵感 法律知识课堂 律师咨询 待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