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男子花200万买一套二手房,正打算装修的时候,一租客突然出现,声称房子自己正租着,租赁合约到2043年才到期,合同租期是20年。男子一下子愣住了,装修的打算也没了。他转而找到中介,中介猜测可能是原房主刻意隐瞒了房屋出租这一情况。男子无奈之下,只好找记者寻求援助,租客不知说了什么话,男子听了后,气不打一处来,当下就报了警 。 (来源:极目新闻) 25年3月18日这天,李先生在自己刚买下的房子里,正筹备装修事宜。 谁能料到,突然有个陌生人闯了进来,还声称这房子是自己租的,并且拿出了合同。 李先生当时就愣住了,心里满是疑惑:怎么会有租客呢?这可是自己花大价钱买的房子啊! 原来,在2024年4月的时候,李先生在朋友圈看到有人卖房。某小区有一套200多万、150多平的毛坯房正在出售,卖家还承诺首付只要10万就能拿下。 当时,李先生和妻子正打算要孩子,就想着买套房子,按照自己的心意装修一番,安安稳稳地住进去。 于是,李先生联系上了这个发朋友圈卖房的人,同时也选定了他们推荐的中介,还为此支付了2万多中介费,最终选中了这套200多万的毛坯房。 当时中介信誓旦旦地表示,这房子没有任何纠纷,是干净的房子。李先生看中了房子,便支付了30万首付款,通过按揭方式买下了这套150多平的房子。 可谁能想到,当李先生准备装修时,租客吕先生上门了,称自己在2023年就租下了这套房子。 李先生十分不解,中介卖房时明明说没有纠纷,怎么突然冒出这么个情况?他原本以为租房也就租个短时间,哪想到租客告诉他,租约长达20年。 李先生顿时懵了,吕先生还拿出了租房合同给大家看。合同显示,签订日期是2023年7月25号,租约到2043年7月25号,租金每月1200元。 李先生看着这份合同,心里觉得很不合理:这房子一直没人住,而且谁会愿意住毛坯房啊?再说了,这20年的租金加起来得28.8万元,可吕先生签了租约都快2年了,却根本没住过。 李先生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回想起买房过程中的种种细节,他记得只见过原房主一次,之后就再也联系不上了。还有件事让他印象深刻,过完户没多久,房子里不知是谁放了十多包行李。 李先生越发觉得事情不简单,怀疑自己是不是被骗了。为了弄清楚真相,他找到中介询问情况。 中介表示,他们也无法联系上原房主。卖房时,他们虽然提醒过原房主查询租赁备案,但原房主坚称没有租约,还在购房合同的“无租赁”条款处勾了勾。 最后,中介承认是原房主故意隐瞒了租约情况,他们也是头一回碰到这种事儿。 李先生又气又无奈,心想买了房子却没法装修入住,这可怎么办才好?于是,他找来记者帮忙。记者联系上吕先生后,吕先生的回答让李先生彻底崩溃。 吕先生说,他和原房主张某是朋友,张某欠了他几十上百万,所以就把房子租给他抵债了。而且,张某在银行还欠了不少钱。 李先生这才明白,自己确实是被骗了,当下就报了警。然而,警方表示这属于民事纠纷,建议通过诉讼解决。记者随后拨打张某的电话,却始终无人接听。 有人猜测,可能因为很多房主已资不抵债,房子就算卖了也不够偿还债务,所以银行会要求先把房子查封,再以低价租金租给某债主,一般租期是20年,这也是法律允许的最长租期。 1. 原房主是否构成违约: 《民法典》第500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在这件事里,原房主在过户前偷偷签订了长达20年的租约,还在购房合同的无租赁处勾选,故意隐瞒房屋存在租约这一重要事实,明显违背了诚信原则。这导致李先生花钱买房后却无法装修入住,还可能面临经济损失。 所以,原房主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 中介是否应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961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介在提供服务时,有义务对房屋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并如实向李先生报告。但在此事中,中介公司没有做好租赁备案查询工作,使得李先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存在租约纠纷的房子。 虽说中介公司可能并非故意隐瞒,但没有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存在明显过失,因此中介公司也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 租客与原房主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民法典》第725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在这件事中,李先生虽然买下了房子,但不能要求租客吕先生搬离,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原房主的违约责任。 另外,如果原房主为逃避债务,将房子出租给吕先生后又卖给李先生,且双方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况,那么该租赁合同无效,李先生可以要求撤销租赁合同 。
四川成都,一男子斥资200多万购买了一套“清水房”,岂料正准备装修时,突然冒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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