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一位七旬老太因贪图小便宜,不慎落入了不法分子的陷阱。张某在菜市场买菜时,突然发现银行卡被冻结,无法支付。经查询,她竟被一家公司以侵犯商标权起诉,并被判罚5000元。原来,张某曾参与多个流动摊点的免费领鸡蛋活动,被要求提供身份证并配合眨眼、摇头等动作。不法分子利用这些信息开通了网店,售卖侵权商品。张某因此背上了黑锅。
(来源:《大风车新闻》)
七旬老太张某,一生勤俭持家,对生活中的小便宜总是格外留心。然而,正是这份小心思,让她在不知不觉中踏入了一个精心设计的陷阱。
当天,张某像往常一样前往菜市场买菜。在挑选完新鲜的蔬菜后,她来到收银台准备结账。然而,当收银员扫完码后,却告诉她支付失败。
张某一愣,随即又试了几次,但结果依然如此。她焦急地询问收银员原因,却得知了一个令她如坠冰窖的消息:她的银行卡被冻结了。
张某心急如焚,她不明白自己好端端的银行卡怎么会被冻结。她赶紧来到银行,希望工作人员能给她一个合理的解释。
然而,银行工作人员的答复却让她更加懵了:您的银行卡被法院冻结了,因为您被起诉了。
起诉?张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一个老太太,平时连门都很少出,怎么会被人起诉呢?在工作人员的建议下,张某赶忙前往法院询问情况。
在法院,张某终于得知了事情的真相。原来,在2023年和2024年期间,她经常参与一些流动摊点的免费领鸡蛋活动。
这些摊点为了吸引像张某这样的老年人,特意建了许多微信群,把她们集中起来。在群里,摊主们经常发一些直播链接,让大家观看后领取小红包,还会通知免费领鸡蛋的时间和地点。
张某和其他老年人一样,对这些活动乐此不疲。她们按照群里的通知,兴高采烈地前往指定地点领取鸡蛋。
每次的地点都不同,但张某她们并未因此产生怀疑。相反,她们还觉得这样挺有意思的,像是玩一场寻宝游戏。
然而,张某她们并不知道的是,这些摊主正是利用了她们防范意识薄弱和贪小便宜的心理,成功获取了她们的信任。
在领取鸡蛋时,摊主们都会索要她们的身份证,说是要注册登记。张某和老姐妹们没多想,为了顺利领到几个鸡蛋,争先恐后地交出了自己的身份证。
更糟糕的是,摊主们还会让她们对着手机眨眨眼、摇摇头,说是注册认证需要。
张某哪能想到,就在这些不经意的瞬间,她的身份信息被悄然泄露了出去。而她自己,却还沉浸在免费领鸡蛋的喜悦中,全然不知危险已经悄然降临。
终于,张某被一家公司告上了法庭,她才知道自己上当了。原来,不法分子利用她的身份信息开通了网店,售卖侵权面膜。
张某作为注册信息的所有人,被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张某收到传票时,不敢相信的是自己怎么突然就成了被告呢?
她想去法院应诉,但又觉得自己有理说不清,况且她也不懂法律程序。于是,她选择了逃避,希望这件事能够不了了之。
那么,这件事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其实,张某并不是唯一的受害者。在西安这座城市里,还有许多像她一样的老年人被不法分子利用,骗取了个人信息。
这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防范意识薄弱和贪小便宜的心理,设下了一个又一个陷阱。他们先是以免费领鸡蛋为诱饵,吸引老年人前来参与活动。
然后,在活动过程中,以各种理由索要老年人的身份证信息,并利用她们进行眨眼、摇头等操作完成注册认证。
虽然她并非主观故意侵权,但从法律关系表象上看,她作为注册信息所有人,确实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让她感到既无辜又无奈。
不法分子在张某领取鸡蛋时,以欺骗手段非法获取并使用其个人信息,严重违反了此规定。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不法分子应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赔偿张某因此遭受的损失,如精神损害抚慰金、因银行卡被冻结导致的经济损失等。
不法分子的行为还触犯了《商标法》及《刑法》中关于侵犯商标权的规定。《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不法分子冒用张某的身份信息开设网店,并售卖侵权面膜,属于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
若不法分子的行为情节严重,还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不法分子应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若构成犯罪,还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能面临有期徒刑、罚金等刑罚。
虽然张某是无辜的受害者,但从法律关系表象上看,作为注册信息所有人,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不法分子冒用身份信息,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然而,根据《民法典》的公平原则,张某在证明自己并非主观故意且未从中获利的情况下,可以减轻或免除其责任。
最终,由于张某未到庭应诉,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判处她赔偿原告5000元。法院还冻结了她的银行卡,并从中扣除了5000元作为赔偿款。(内容中均是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