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女大学生死亡事件,发现很多人看问题的能力近乎是白痴! 在这个责任问题上,还有给遇难学生家长找责任的,他们连原告被告问题都搞不清,连谁是受害者的基本问题都搞不清! 更别谈责任主体以及责任划分的细节问题! 这些人近乎就是法盲加流氓的产物。 首先遇难学生与家长是“原告”的身份,也是受害主体! 而学校是在校生的教育和管理责任主体! 而一个在校生失联四天,这不是周末与否的问题,是学校在大学生离校与夜不归宿相关制度的问题! 而任何大学都一定是有相关的制度的。 这里面就牵扯学校制度和责任问题!基于此,出了重大问题,学生自身负自己的责任,而院校要负是否尽到相关责任的责任! 如此简单的责任问题,有白痴竟然认为是出了事就赖学校,什么大学生家长也有责任,还你没上过大学,是周末……这都是些什么认知的白痴啊! 上过大学就这认知?那大学不白上了吗?
湖北女大学生死亡事件,发现很多人看问题的能力近乎是白痴!在这个责任问题上,还
陈陈说的实在
2025-03-23 11: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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