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日军中将被执行枪决,可他连中三枪都没死,在打第四枪前,监刑军官对行刑

历史有小狼 2025-03-22 23:46:09

1947年,日军中将被执行枪决,可他连中三枪都没死,在打第四枪前,监刑军官对行刑人说:“再打一枪,剩下的交给老百姓处理!” 1888年3月,田中久一出生于日本兵库县姬路市,1910年毕业于日本士官学校后,从最初的步兵少尉起步,他一路晋升,历任参谋本部副勤务、陆军大学教官、陆军省军务局课长等职位。 随着军衔与地位的提升,田中久一的野心也不断膨胀。1937年,他晋升为陆军少将,次年又担任台湾军参谋长,正式参与侵华战争。在华南地区,田中久一建立了一套残暴的统治体系,他的军队被授予"特殊权力",可以随意处置当地居民。正是这种无法无天的行径,让他在日本军中获得了"华南之虎"的绰号。 田中久一在华南地区的罪行罄竹难书。1938年10月,他指挥第21军在广东大亚湾登陆后攻占广州,命令出动上百架飞机对广东各地进行狂轰滥炸。仅广州一地,就造成了约10万平民伤亡,城市变成一片焦土。 1941年,在攻占香港后,田中部队在圣斯蒂芬学院发现了90多名英国军队伤病员,随即用刺刀残忍杀害了60多人,并对医院的女医生、女护士实施强奸,不屈服者全部杀害。 在广东乡村地区,田中久一实施了严酷的"三光政策"——烧光、杀光、抢光。他还制定了一套"活体解剖惩罚制度",用于镇压反抗的村民。1945年初,他命令将汉粤铁路沿线抓获的中国士兵扒光衣服,捆绑在树上,用刺刀一块块割肉,直至受害者血流如注,白骨暴露。这种非人道行为,竟为他赢得了日本裕仁天皇授予的金A三级勋章。 1945年8月,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同年9月16日上午10时,在广州中山纪念堂举行了广东地区日军投降仪式。田中久一为日本驻华南军队代表,向中国战区陆军第二方面军司令官张发奎上将鞠躬请罪,并在投降书上签字。 1946年3月,田中久一被国民政府列为战犯拘捕,关押在广州南石头日本俘虏集中营的一间小洋房内。据资料显示,在被捕后,田中久一曾试图通过行贿狱警逃脱法律制裁。他甚至利用其在香港担任总督的关系,妄图联系国际势力搭救自己,但这些计划均以失败告终。 因涉及美军飞行员约翰·荷克少校被虐杀案,1946年4月,田中久一被美国政府通过外交途径押解至上海提篮桥监狱。1944年,美国第14航空队飞虎队员荷克少校轰炸香港时驾机失事被俘,随后遭到日军虐待并被处决。作为香港总督,田中久一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1946年8月13日,美军军事法庭在提篮桥监狱"十字楼"开庭审理田中久一案。审判中,这位曾经嚣张的将军表现得沮丧万分,但当被询问罪行时,他和其他被告仍高声喊着"无罪",态度傲慢。9月3日,美军法庭判处田中久一死刑。 随后,田中久一被押回广州,继续接受中国军事法庭对其在华南犯下的战争罪行的审判。面对铁证如山的罪行,他仍不断抵赖,辩称不应将部下的行为算在自己头上。然而,经过广州军事法庭长达4个月的审理,10月17日最终也判处他死刑。 1946年9月3日,美军军事法庭在提篮桥监狱对田中久一作出了死刑判决。法庭认定,作为香港总督,田中久一对美军飞行员荷克少校的被虐杀案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广州军事法庭对田中久一在华南地区犯下的战争罪行进行了详细调查。证据显示,他在1942年1月进攻惠州时,下令屠杀了2000多名平民;他指挥6架飞机对惠州一家医院进行轰炸,导致大量无辜的病患和医护人员伤亡;1944年7月,他派兵到台山县抢夺粮食,当地民众反抗后,日军杀害了240多名乡民。 经过长达四个月的审理,1946年10月17日,广州广卫路广州行营军事法庭宣判。审判长刘贤年少将庄严宣读了判决书:"田中久一,住日本兵库县拒滨市五轩邸第31番地,日本第33军司令陆军中将……判处死刑。" 1947年3月27日下午4时20分,执行田中久一死刑的时刻到来。一辆敞篷卡车载着这位曾经嚣张的日军中将抵达刑场。当卡车尾挡板打开时,田中久一已经瘫痪,无法行走。 行刑的重任落在了广州市中区宪兵队队长宋扬昭的肩上。在指定地点,田中久一被要求跪下,宋扬昭持步枪准备行刑。第一枪打中了田中久一的胸部,第二枪击中了他的头部,第三枪命中了他的手,然而,这个生命力顽强的战犯竟然仍未断气。 就在这关键时刻,监刑军官对宋扬昭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再打一枪,剩下的交给老百姓处理!"宋扬昭随即开了第四枪,这一枪再次命中田中久一的胸部,终于结束了这个战犯的生命。 在检察官确认死亡并在司法执行文书上签字后,现场的群众再也无法抑制内心的愤怒,一拥而上,向这个恶魔的尸体吐唾沫、踢打,发泄着多年积压的仇恨。最后,粤光殡殓公司的工作人员将田中久一的尸体拖至附近一处洼地,草草掩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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