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欺负人!”山东青岛,一位大爷在公园摆摊卖雪糕,售价2元,男子买了2根后,发现

大大的瓜 2025-03-22 23:25:19

“太欺负人!”山东青岛,一位大爷在公园摆摊卖雪糕,售价2元,男子买了2根后,发现雪糕包装上写着“建议零售价1元”,于是质问大爷为什么卖2元?大爷解释说上面只写了1元,但并没说是1元人民币,自己就卖2元。男子非常生气,他接下来的举动,让人难以置信。

青岛,一个充满诗意的城市,海浪轻轻拍打着岸边,发出悦耳的轻唱。远处的海平线上,一艘艘渔船穿梭其间,繁忙而有序。海边的栈道上,行人悠闲地漫步,享受着海风的吹拂。 在绿意盎然的公园一角,一位头发发白,皮肤黝黑的大爷正在布置他的雪糕摊。 男子带着友人走近这个小摊,准备以雪糕解暑。他问大爷雪糕多少钱一根。 大爷慈祥地回答:“两元一根。” 男子爽快的给自己和伙伴各拿了1根,可当他把雪糕拿到手上打开时,看到包装上赫然写着建议零售价:一元。 这个发现让男子瞬间大怒,他觉得自己买贵了,于是,他质问大爷:“包装上明明写的是一元,你为什么却要卖两元?”

大爷笑着回应,神情泰然:“上面确实写的是一元,但并没有明确说是一元人民币啊,我就卖2元。” 男子不满地反驳:“一元不就是人民币吗?按照你的逻辑,那你为什么不卖十元?既然包装上写着一元,就应该卖一元,你1元的东西卖2元就是不对。” 说完,他气愤的起身,并拿起大爷的小板凳,狠狠的砸在雪糕箱上。 原本只是小小的一场争执,却瞬间演变成了一场闹剧。 围观的人群原本以为事情就此结束,可是男子的另一名同伴,却不依不饶起来。 他举着雪糕,冲着人群激动地喊道:“我就想知道,我们来到山东,为什么这一块钱就不是人民币了?不要说我们欺负老人,你出来挣个钱,我们是花钱买的。”

说完,男子又转身坐到了大爷的雪糕箱上,对着大爷骂骂咧咧。 大爷满腹委屈,默默的收拾着自己的雪糕摊,自己有明码标价,又没有强买强卖,他不知道自己为何会被两个男子指着鼻子骂。 这两位男子自认为是在维护正义,他们认为建议零售价为1元,大爷却卖2元,大爷挣多了,可他们的行为,又何来的正义。 在我看来,如果你认为东西贵了,那么你可以不买,或者用其他合理合法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各种消费纠纷,那么我们今天将通过这起纠纷,来探讨一下消费者的权益和公平交易问题。

1、商品售价高于建议零售价合法吗? 商品售价高于建议零售价并不违法,只要该商品符合或通过相关部门的价格审查,且建议零售价没有超出总署限定或审查合格的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商品定价过高违法。商品定价过高,可能会构成不正当价格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价格法》规定,经营者不得有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的行为。 具体到本案,大爷的雪糕包装上建议零售价为1元,大爷卖2元,这中间还得考虑大爷的人工成本,雪糕摊的成本,就像我们去爬山,山顶的矿泉水远远比正常商店的要贵上好几倍,这是因为这些水是挑山工用汗水挑上去的,增加了水的附加值。

2、公平交易原则 《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男子上前询问雪糕价格时,大爷有告知男子,雪糕2元一根,大爷提供了商品的真实信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第1款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所享有的公平交易权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二是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如果男子购买雪糕后,觉得太贵,在没有打开包装的情况下,想要退掉,而大爷不肯,那么这种情况下,就是大爷存在过错。 但是在本案中,大爷有告知男子具体的价格,也没有强买强卖,是符合公平交易原则的。

3、面对价格欺诈或者服务欺诈时,消费者可以用合法手段提出抗议,但绝不应采用暴力手段。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男子打砸老人雪糕摊的行为,属于寻衅滋事,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大爷有权利向男子主张赔偿,要求其赔偿雪糕摊的损失。 在生活中,当我们遇到消费纠纷时,应该用法律手段,合理合法的维护合法权益,而不是用暴 力手段,欺负他人,一块钱虽是小事,但是也能酿成大祸,千万不要冲动,以小失大。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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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与夜互消长 富与贵难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