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嘉诚,我国法律在这方面确实存在漏洞需要尽快弥补。实话实说,在没有看到大公报列举的这两个案例之前,我一直对网友批判李嘉诚持保留态度。 不可否认,从常规看,作为私营企业的李嘉诚,卖掉其港口的交易确实是在商言商。然而,当把李嘉诚的港口交易跟这两个案例连在一起做对比的时候,我不得不承认,李嘉诚这个交易确实有问题。
第一个案例:ASML阿斯迈尔是荷兰私营企业,但它的光刻机不是想卖谁就能卖谁。 第二个案例:英伟达是私营企业,但它的人工智能算力芯片,不是想卖谁就能卖给谁。
阿斯迈尔跟英伟达的案例,其中有一个关键点,那就是美国通过行政命令,跟立法的方式,来禁止销售。这说明一个问题,我国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明确哪些不能卖?当然,我们之前对哪些东西禁止出口,列出了清单,比如《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等,但这些都是针对标的物在国内的情况。 对于中国企业在海外拥有的资产,哪些能出售哪些不能出售,存在法律漏洞,需要尽快立法弥补。
C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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