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机会活命?”湖南,某小学校长利用他校长、班主任老师的身份,以背书、惩罚等理由,将5名小学生带到隔壁房间,对她们实施了猥亵、强奸的行为,并拒不认罪。一审法院判处死刑,宣告立即执行,校长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 (来源:澎湃新闻) 这个校长姓徐,原来是某小学的老师,没有听说有什么恶劣行为。 后来,徐某退休了,学校将其返聘至某小学,让他担任小学校长、六年级班主任兼该年级语文教师。 结果返聘回学校不到一年时间,徐某就利用其校长、班主任、语文教师身份,故作严肃地以学生背书背不到,作业没做好等理由,将学生带到隔壁的房间。 紧接着,徐某借助其他人没有发现的机会,对学生伸出魔爪,分别对5名受害学生进行了猥亵、强奸。 谁曾想到,民警将徐某抓获归案后,徐某在派出所竟然跷起了二郎腿,好像回到他家一样! 一审法院经审理,以徐某犯强奸罪、猥亵罪数罪并罚,判处徐某死刑,并宣告立即执行。 目前,本案二审已经开庭,徐某拒不认罪,表现很顽固。 其实,徐某只是在垂死挣扎而已,不出意外,二审肯定会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二审暂未宣判)。 1、虽然刑法规定了死刑立即执行,但法院对适用死刑这事,非常非常慎重,不是极其特殊的情况,法院一般不会判处死刑,宣告立即执行。 当然,这也符合刑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的适用首先是罪行极其严重的情形,如果不必须立即执行,则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不是只要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就必然适用死刑,还必须是“罪行极其严重”才能执行死刑。 2、一般来说,是否判死刑,宣告立即执行,主要还是围绕着行为人的犯罪动机、目的以及行为手段和造成的社会影响等综合认定。 说人话,要判死刑立即执行,除了要造成严重后果外,最重要的就是有没有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之所以说不出意外,二审肯定会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很大部分原因就是徐某干的事情,影响太恶劣了! 3、徐某在派出所跷起了二郎腿,其拒不认罪,表现很顽固,也会影响到法院对徐某的判决。 什么“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这种终究只是一句玩笑话,实际上,法院在审案时,执行的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徐某拒不认罪,表现顽固,在法律属于不认真悔罪的范畴,虽然不至于罪加一等,但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也会予以考虑! 关注@蚂蚁说法 关注时事新闻和法律
教育的悲哀:未来还会出一大批这样恶作剧的学生,还有一批只能让家长为所欲为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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