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看看新闻3月16日报道,重庆北碚区51岁的刘先生,1994年20岁时和比自己大

谭浩俊 2025-03-20 20:42:35
据看看新闻3月16日报道,重庆北碚区51岁的刘先生,1994年20岁时和比自己大16岁的万女士相识相爱。万女士告诉他,自己和丈夫感情已经破裂,各自都找到了新的伴侣,但因为大姐的反对,她无法办理离婚手续,也就无法和刘先生办结婚手续。2025年1月27日,67岁的万女士突发脑溢血离开人世,也没有留下任何遗言。前段时间,刘先生突然发现,两辆车被万女士的儿子唐先生卖掉,房子也过户到唐先生自己名下。随后,唐先生还给刘先生下了逐客令,要求他搬离目前居住的安置房。 只能说活该,同居31年,也不打结婚证,那对女方来说,已经犯了征婚罪。然而,这对法盲,竟然还一直这样同居在一起,既没有办理结婚手续,也没有就财产等做出具体分割,在女方突然去世后,她的子女当然有权继承母亲的遗产了。而男方没有结婚手续,属于乱来,有什么资格获得财产继承权呢?相反,女方的子女还可以起诉男方乱搞男女关系,破坏他们家庭关系呢。 男方说车辆是两人共同财产买的,事实可能是如此,那么,证据在哪呢?同居不像夫妻,无法用共同财产来证明。如果男方一定要分割财产,提出在一起开饭馆、茶楼,卖卤菜等理由,女方家人可以认为男方是在给女方打工,而不是共同创业、共同经营,因此,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两人是共同创造财产的,没有用,法院也不会支持。 所以,既然是法盲,就要为此付出代价。这也提醒其他人,不要做法盲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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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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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财经评论员,媒体专栏作家、特约评论员